第五节 教育改革
第五节 教育改革
在经济体制改革同时,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实
行了县、乡(镇)、村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出现了各级党委重视教育、支持教育、发展
教育的喜人景象,全县办学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全县新建砖瓦校舍72处。17处危房得到了解
决,学校办学经费基本得到了保证。积极进行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校长实行选举制。
教育结构实行改革。1984年撤销普通高中15所,全县仅保留3所高中(桦南一中、桦南二中、
土龙山中学 );1985年县职业技术高中、农业高中独立设校;柳毛河乡、幸福乡相继建立了初
级农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进一步扩大,县电大分校积极进行干部和教师大专学历教育,各类
成人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教学改革积极进行。1985年在实验小学进行了“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的实验试点,实验
班及格率100%,对比普通班 56.4%;在四中进行了“中学数学自学辅导”试验,贯彻“三为主”
的指导思想;县各中学进行了语文学习教学试验,积极进行了“四课型”教学尝试。在教学手
段上,加强电化教学;全县各中、小学加强了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课教学,积极参加开展
第二课堂活动,开阔了学生的知识视野,开发了学生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