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药房、药店
第二章 医药
第一节 药房、药店
一、中药店
桦南地区在民国十年,只有湖南营和太平镇设有 5家中药店。伪满时期到解放初期,境内
中药店由10家增加到50多家,均系私营。各药店以经销国内各地产中草药为主,并售丸、散、
膏、丹。一般药房配有坐堂中医,较大的中药房所用药材都是自行采购、自行泡制加工,能配
制丸、散、膏等十几种中药成品。
解放后,药房、药店未有大发展,湖南营除“和发增”药店较大外,其余均是小型药店。
1949年建国后至1956年,本县中药店均是个体经营。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并经过社会主
义改造,县内各药店均取消了坐堂中医,药店实行了公私合营。1956年,桦南与桦川县合并,
县内成立了国药总店,下设土龙山、孟家岗、驼腰子三个国药支店。1965年改为桦南县医药商
店。截至1985年,县城内共有药店3处,各乡镇有药店(所)18处。
二、加工炮制
桦南县境内药材资源丰富,初步统计,野生植物药材已发现 120余种。建国后,县内设立
药材公司,收购各类药材,并逐步承担了中草药加工炮制。中、西医院也先后建立了药剂室,
但自制中成药不多。县医院只能用玻璃烧瓶加热蒸馏制备注射用水,靠用脱脂棉和滤纸,自然
过滤制备西药软膏、合剂、酊水剂和生理盐水。1978年后,县内中、西医院已能炮制加工十几
种药品,除了可制备软膏、合剂、中药丸、散,还能加工人参药酒、蚂蚁酒等。县中、西医院
由于原料、设备、资金所限,均未大批生产,所制中成药仅供本县用,不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