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1910年(清宣统二年)

1910年(清宣统二年)



  2月24日

  东北路道观察使王铁珊,派依兰府经历孟广钧到佳木斯开办设治事宜。

  3月1日

  建立桦川设治局,孟广钧任设治委员。借用依兰府经历钤记,正式开始办公。

  3月2日

  县设治局订立卫生暂行试办简章10条,用以整顿镇容,安定市面。

  4月10日

  于佳木斯镇街北设立“桦川县第一高等附设国民学校”。

  4月15日

  将佳木斯镇原为依兰府所辖之巡警分局改为桦川县城乡巡警总局,三合屯派出所改为警区,
加强治安管理。

  4月中旬

  奉委为东北路新设各县划界的密山知府吴剑青等来桦川勘划县界。

  6月1日

  成立桦川县地方收捐处。

  6月初

  悦来镇第一家批发药局成立,经理魏子善,资金200元。药房位于悦来镇大街路北。

  6月

  时逢佳木斯水灾,设治员孟广钧电请吉林省民政使司,要求移治悦来镇。省民政使司经核
议,于7月批准此案。

  7月26日

  经设治员孟广钧均匀分配,桦川县北部平原一带划8个区;后于民国初年南部山里划4个区,
全县划为12个区。

  7月

  桦川县劝学所成立,总董陈书升,总管全县学校教育。

  10月9日

  悦来镇商民呈文县设治员孟广钧,请暂缓缴纳“七四九”厘各捐。经转呈省府宪台,同意
暂缓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