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清宣统二年)
1910年(清宣统二年)
2月24日
东北路道观察使王铁珊,派依兰府经历孟广钧到佳木斯开办设治事宜。
3月1日
建立桦川设治局,孟广钧任设治委员。借用依兰府经历钤记,正式开始办公。
3月2日
县设治局订立卫生暂行试办简章10条,用以整顿镇容,安定市面。
4月10日
于佳木斯镇街北设立“桦川县第一高等附设国民学校”。
4月15日
将佳木斯镇原为依兰府所辖之巡警分局改为桦川县城乡巡警总局,三合屯派出所改为警区,
加强治安管理。
4月中旬
奉委为东北路新设各县划界的密山知府吴剑青等来桦川勘划县界。
6月1日
成立桦川县地方收捐处。
6月初
悦来镇第一家批发药局成立,经理魏子善,资金200元。药房位于悦来镇大街路北。
6月
时逢佳木斯水灾,设治员孟广钧电请吉林省民政使司,要求移治悦来镇。省民政使司经核
议,于7月批准此案。
7月26日
经设治员孟广钧均匀分配,桦川县北部平原一带划8个区;后于民国初年南部山里划4个区,
全县划为12个区。
7月
桦川县劝学所成立,总董陈书升,总管全县学校教育。
10月9日
悦来镇商民呈文县设治员孟广钧,请暂缓缴纳“七四九”厘各捐。经转呈省府宪台,同意
暂缓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