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1913年(民国2年)

1913年(民国2年)



  1月

  民国大总统命令:府、厅、州均改为县,县设一、二、三等。按规定,桦川县为三等县。

  6月2日

  裁东北路兵备道,设依兰道尹公署,桦川县为其所辖。

  7月16日

  设立“桦川邮寄代办所”。翌年9月改为三等邮局。

  9月

  县公署组织预备巡警。不久,预备巡警改为保卫团,以保卫县境安全为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