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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民国14年)

1925年(民国14年)



  1月

  佳木斯设立县佐,称“桦川县佳木斯行署”,设行政、司法两科,受县公署管辖。

  2月

  县公署举办十家互保,入夏发钉门牌,并两次清查地面。

  3月10日

  郑士纯任桦川县知事,张凤墀调离。

  7月18日

  县监督郑士纯亲自视查各校学务,发现许多学校教学不力。为正学规,将不务正业的教师
辞退,县视学被记大过。11月,县教育局长高隆栋,因办学不力,违抗指令,亦被撤差。

  8月9日

  县公署发布、“清乡布告”,计六条,对通匪、济匪、窝匪、举报、连坐、反坐做了说明。

  9月初

  县公署以60元的月薪,聘请宾县岁贡生朱衣点,编纂《桦川县志》。

  9月中旬

  县公署在佳木斯镇成立消防队,由县警察所管辖,专司佳木斯火警事宜。

  9月中旬

  匪人邵清林、王显廷、张海洲等3人在路行劫,警察所将伙匪捕获正法。

  10月

  县保卫队成立教练所,分批教练保卫队团丁军务。

  10月

  黑龙江省彭司令率马步十三营开入桦川县城,分驻县商会室内和客店,进剿“靠天”等胡
匪。

  11月1日

  桦川县设立“电话局”。

  12月12日

  县公署进行清乡,订立10条章程,施行10家互保,互相监督,不准藏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