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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

1960年




  1月

  在“大跃进”、“反右倾”的形势下,桦川县脱离实际条件大办县、社工业,大办水利,
大办养猪场等,“共产风”仍很严重。

  3月中旬

  开始对各公社管理区公共食堂进行整顿,撤销了一些已经吃空、揭不开锅的食堂,有些食
堂虽未撤销,但也勉强支持,不久即散了伙。

  3月24日

  在湖南营镇东 4公里火车站西侧动工修建中共桦川县委和县人委办公大楼,主楼四层,建
筑面积6 600平方米,同年10月末竣工。县委、县人委迁进新楼后,定所在区域为桦川镇。

  4月9日

  县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贯彻省党代会“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决定。会后以县委第一
书记黄宇人为首的百人检查团深入到各社队检查备耕工作。

  4月14日至16日

  中共桦川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反对官僚主义的指示”,在全县开
展反对官僚主义斗争。

  4月14日

  共青团桦川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在湖南营镇召开。会议听取了团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共
青团桦川县第三届委员会。

  5月12日

  黄宝祥兼任桦川县县长,黄宇人免兼。

  5月

  由于“大跃进”以来,工作失误,加上连年的自然灾害,工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桦川县
出现了粮食、副食以及日用品供应紧张的形势。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按上级指示精神,采取应
急措施是。减少农民用布的平均定量,降低城乡的口粮标准和食油定量,并采集山菜和制造代
食品等。

  8月2日

  根据省、地公安局指示,全县开展深挖日、蒋特务的活动。

  8月

  县北部铃铛麦河堤决口,两岸庄稼被淹。

  11月25日至27日

  县委召开县、区、村三级干部会议,传达11月 8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
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基本内容是: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大队)
为基础,至少七年不变;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
业,从各方面节约劳动力,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认真实行劳逸结合,整风整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