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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

1966年




  2月25日

  县委做出《关于加强县、社干部和全县人民学习毛主席著作的决定》。

  5月末

  桦川县驻同江县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团”结束工作,回县整训。

  5月

  中共中央通过广播、报纸发动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按照部署,桦川县文化教育界开
始批判报纸点名的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

  6月初

  在全国“文化大革命”形势影响下,桦川一中师生开始扫“四旧”,剥掉了悦来镇内各种
建筑物上的装饰、图案,将民国时期商民给唐监督立的德政碑砸碎。

  6月24日

  桦川一中四十八班部分学生给某老师贴出大字报,立刻轰动全校,不少学生写大字报呼应,
破坏了正常教学秩序,开始停课“闹革命”。

  6月25日

  中共桦川县委决定成立“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文革办),负
责全县“文化大革命”运动。

  6月28日

  中共桦川县委、县人委部分机关干部开始贴大字报,打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

  6月28日

  中共桦川县委向桦川一中派驻16人的工作队,对一中进行整顿。由于无法开展工作,不久
便不宣而撤。

  7月15日

  县人民法院在横头山、长发、公胜、中伏、梨树、新城等六个公社建立兼职法庭,处理当
地民事案件。

  7月16日

  中共桦川县委在县电影院召开职工干部大会,传达中央“七·二”文件。按文件精神,县
委决定:除小五界外,其它单位运动一律停止。

  7月18日

  全县小学教师到县“集训”,集中搞“文化大革命”。40天时间里,不少教师遭到批判,
有的被打成“反革命”或“坏分子”。

  8月12日

  全县职工、学生学习中共中央八届十一中全会公报和《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
(即《十六条》)。

  8月26日

  桦川一中成立红卫兵组织,每班派两名代表到佳木斯串连。

  8月27日

  桦川一中部分学生去哈尔滨串连,参加“火烧”黑龙江省委大会。

  8月29日

  小五界部分人员筹划,炮打桦川县的司令部——县委,后经反复工作,方休。

  8月30日

  针对运动中出现的抹黑脸、戴高帽等现象,县文革办公室翻印了外地不准搞人身侮辱的传
单,规劝制止。

  8月31日

  桦川一中去哈串连学生返校,并开始成立“造反”组织。

  9月17日

  新城、长发两个公社分别成立中心派出所。

  9月中旬

  桦川一中红卫兵大部分到各公社参加秋收劳动,小部分出去“串连”。

  10月30日

  按省、地统一安排,桦川县各校师生和红卫兵代表百余人赴京,历时一个月,两次参加毛
泽东等接见各地群众和红卫兵大会,12月初返回学校。

  11月中旬

  桦川一中部分师生徒步去北京串连。

  12月9日

  外出串连学生开始返回学校。

  12月20日后

  学校、工厂和机关等单位群众成立了许多“造反组织”,出现了派别斗争。

  12月28日

  由一些“造反”组织发起,召开了桦川县第一次所谓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誓师大会”,
并强令县委主要领导人上台示众。

  是年

  在县城悦来镇建立“制酒厂”,成立百货公司,建立百货第一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