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长发镇 长发镇位于桦川县西南部,东接永胜乡,南靠横头山镇,两连松木河乡,北邻佳木斯市。
全镇总面积 147平方公里,约占全县二十三分之一。地形属丘陵慢岗区,为低山和平原之间过
渡地带,海拔高度100~243米之间,境内有少数低山。土壤多属白浆土,少部分为黑土。土质
较为粘重,土体干燥热潮,适宜豆、麦生长,易受水蚀、风害。
1985年,全镇15 285人,其中农业13 876人,非农业1 40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8‰。
民族主要为汉族;少数民族有蒙古族、朝鲜族、满族、回族、赫哲族、高山族等,共计 304人。
长发镇,建县初期属向化区,1930年(民国19年)为向聚乡,沦陷初期属佳木斯镇区,后改
为长发屯村,1945年解放后为第一区,1956年为长发乡,1958年为长发人民公社,1984年为长
发镇。现有18个行政村,19个镇直单位。
镇机关所在地设于北长发大队,距县城57公里。
全镇耕地总面积75 591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占92%,经济作物面积占 7%,其它作物占1%。
1985年,粮豆平均亩产300斤,总产1 892.9万斤;农业总收入942万元,人均收入364元;上缴
商品粮654万斤,占当年征购粮总任务的105.5%。农业机械拥有量:小四轮拖拉机122台,手扶
拖拉机9台,链轨拖拉机19台,轮式拖拉机 20台。造林面积1 950亩,零星植树3万株。大牲畜
总数2 061头(匹),生猪存栏数5 261头。
镇办企业8家,职工总数362人。主要企业有砖厂、铁业社、综合厂、冰棍厂、建筑工程队、
饭店、百货商店等。1985年总产值达48万元。
镇供销社1处,供销部2处。镇卫生院 1所,村卫生所17处,医务人员48人。小学校10所,
教职32141人,学生2 414人。中学4所,教职工26人,学生295人。镇内有县立第四中学,教职
工34人,学生484人。
行政村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