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节 松木河乡 松木河乡位于桦川县西南部,东接横头山镇,南邻桦南县,西连佳木斯市郊区,北靠佳木
斯市。总面积34.7平方公里,占全县七十三分之一。地形属低山区,海拔高度平均 320米,高
低起伏差异明显。山上土壤为暗棕壤,土层浅薄,适宜林木生长。山间农田多分布在起伏不平
的坡耕地上,坡度一般为5"--‘6度。土壤以黑土和草甸土为主。冲沟较多,水土流失严重。松
木河穿过南境,灌溉受益不大。
1985年,全乡3 812人,其中农业3 424人,非农业38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12.6‰。民
族主要为汉族;少数民族有蒙古族、满族、回族等,共计118人。
松木河乡,建县初期属向化区。1930年属向木乡。沦陷初期属佳木斯镇区,后属四合山村。
1945年解放后属长发区。1956年属四合山乡。1958年属长发人民公社。1972年建立五七人民公
社。1981年改称松木河人民公社。1984年为松木河乡。现有7个行政村,15个乡直单位。
乡机关所在地设于五七村,距县城80公里(公路)。
全乡耕地面积为19 950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占99%,经济作物面积占 0.5%,其它作物面
积占0.5%。1985年粮豆平均亩产283斤,总产505.2万斤;农业总收入364万元,人均收入357元;
上缴商品粮112.6万斤,占当年征购粮任务的102.4%。农业机械拥有量:小四轮拖拉机 19台,
手扶拖拉机9台,链轨拖拉机8台,轮式拖拉机1台。造林面积2 215亩,零星植树 1万株。大牲
畜总数682头(匹),生猪存栏数1 050头。
乡办企业2家,职工总数90人。主要企业有综合厂、建筑工程队等。1985年总收入达 12万
元。
乡供销社1处,供销部3处。乡卫生院1所,村卫生所6处,医务人员17人。小学 7所,教职
工47人,学生588人。中学1所,教职工17人,学生133人。
境内有县办松木河林场,佳木斯市属单位开办的农场数处。
行政村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