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虫灾
第五节 虫灾
虫灾经常伴随旱灾发生,为害较重。但有时灭虫及时,庄稼重新发育,对收成损失也有所
补救。
1943年(伪满康德10年) 7月,悦来街周围发生夜盗虫,田地里遍地皆是,走路没处下脚,
为害半个多月,庄稼枝叶全被吃光。
1948年5月,中部各区发生严重虫灾,受害面积达4 000多公顷,悦来区仅谷大、堆峰里两
屯受害庄稼就有 1 000多公顷。县、区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农民捕虫,悦来区在大堆峰北头挖了
一道十里长壕挡虫。
1949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全县发生虫灾,主要是夜盗虫和截虫。受害最重的是蒙古力区。
1953年7月发生虫灾,据7个区不完全统计,受灾面积达6 694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