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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下序

第四篇 农业

篇下序



 
  桦川依山傍水,土质肥沃,水源充足,山产丰富,是发展农、林、牧、副、渔的重要地区。

  民国初年,桦川草莱初辟,地力正旺。但由于少数人廉价领荒,垄断了土地,多数人无地
或只有少量土地,出现了地主剥削农民的租佣关系,束缚了生产力,农业发展缓慢。沦陷时期,
日本侵略者强占土地,强征劳动力,大收“出荷粮”,劳动人民在苦难中煎熬,农业生产遭到
严重破坏,生产力低下,各业不得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生产关系不断发展变化。农民有了土地和生
产工具,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农业生产发展很快。

  1964年县政府迁至悦来镇后,农业进行重新区划。全县有土地300多万亩,其中100多万亩
变成了耕地。中部平原区,濒临松花江,水源充足,三分之二耕地变成了水田,为全县水田化
的重要地区。东部低平原区,开垦时间不长,地力正旺,是桦川的主要产粮区。南部低山区,
虽然无霜期短,水土容易流失,大部分土地不宜耕种,但有山林面积22万多亩,正在发展多种
经营,补充农业经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农业各项经济
政策逐步落实,农村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发展速度加快。

  桦川农业经济所占比重较大,农业的贡献较为显著。1985年统计,耕地面积114.8 万亩,
比1949年增加28.6万亩;粮食总产32 677.2万斤,比1949年增加17 190.6万斤;农业总产值10
326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72.3%。

  桦川自然条件优越,如能更好地利用资源和合理地调整生产结构,农业发展将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