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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土地改革

第二节 土地改革


 
  

  反奸清算

  为变革封建的土地私有制,1946年6月至1948年3月,桦川县开展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土地改
革运动。第一步从反奸清算入手,清算的对象是恶霸地主、汉奸、特务、警察、土匪、反动会
道门头子等。在政治上把他们斗倒,罪大恶极的镇压;在经济上实行减租减息,退还农民们的
土地和青苗;成立农会组织,建立地方武装。

  桦川是合江省的土改运动试点县,整个运动是在中共合江省委直接领导下进行的。1946牛
6月开始,合江省委先后向桦川县派驻4个土改工作团,分驻长发、太平、悦来、大来 4个区,
开辟了90个基点村,带动了全县各村屯,发动群众全面向封建势力进行斗争。

  经过一年的工作,至1947年8月,基本完成了反奸清算斗争的任务,全县共清算了地主204
户,初步打倒了地主阶级的威风。农民分得土地 5 208公顷、牲畜3 500头(匹)、粮食3 578石、
大车1 108辆、衣服23 950件、布25 400匹、金银250斤。初步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和群众生
活问题,各级农会和民兵组织都相继建立,较好地完成了生产和支前任务。

  平分土地

  平分土地是土改运动的第二个阶段。在平分土地之前,开展了“砍挖”斗争,重点是从经
济上向地主进行斗争,目的是挖断地主阶级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使之再也没有压迫、剥削人
民的资本。各工作团都通过解剖一、两个地主的发家史,使群众明确;地主的土地和财产不是
自己劳动得来的,是穷人的血汗,人民的血汗还给人民是理所当然的。进而发动群众向地主要
土地和浮产,变地主的家底子为农民的家底子。

  1947年11月中旬,全县开始平分土地。11月20日,桦川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彻底平分土地
的布告》,支持和发动广大农民积极开展平分土地运动。1948年 1月,全县分地分浮运动进入
高潮。桦川二区 (会龙区)是中共合江省委的平分土地试点区。 二区群众创造的分地新方法叫
“个人要,大家评”,很快在全县推广,使土地分得公平,进行的快。全县共没收土地25 617
公顷,除几个镇子及靠近佳木斯附近的村、屯每人分3至4亩外,其余各村每人均分到 1公顷左
右。没收牲畜 4 438头(匹),大车1 235辆,90%的贫雇农分到了牲畜和车辆;起出浮产价值12
亿元(东北币),没收房屋 6 000余间。14 107户农民分到了果实,绝大多数贫雇农都有了自己
的住房。

  土改运动彻底变革了封建的农业生产关系,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由地主阶级手里归还到农
民手中。广大农民欢天喜地,积极生产。人口较多的家庭,大都有车有马,生产自成一体。一
个劳动力负担五六垧地,春种、夏锄、秋收三大忙季,全家动手,并可雇短工和插犋生产。种
多少地,种什么作物,怎么种,农民自己决定,国家没有指令性计划。政府派工作组到村帮助
农民组织生产,解决困难。农民种地需交公粮,即农业税.平时有战勤任务,花销不大。据1949
年统计,全县年人均收入50元左右,胜于解放前许多倍。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农业个体经济
开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