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
第五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
桦川于1983年开始全面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开创了农业生产的新局面,是继农业合作化、
公社化以后的一次重大改革。
1983年初,全县509个基本核算单位有470个落实了农业生产责任制。当年秋,其余39个基
本核算单位也进行了落实。其经营方式主要有3种:
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经营是主要的经营方式。基本内容是:集体按人口或劳力或人劳比例,
将土地承包给农民;农民对承包给的土地自己经营,自负盈亏,并按合同向国家交税,向集体
缴纳一定数额的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此种经营方式最受农民欢迎。与其它经营方式的比
例,1983年占80%,1984年占90%,1985年占 98%,农村各项事业几乎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
包的。
集体承包 集体承包经营方式与家庭经营承包不同之处在于承包者不是家庭,而是一个小
组以集体经济为单位进行承包,在承包组内部则实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此种经营方式1983
年约占10%,后渐为家庭承包方式所代替,1985年仅占1%。
专业承包 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经营方式主要用于农业以外的种植业、养殖业、工副业、
农机等。其中有的是大包干,有的是联系产量产值、净产值、纯收入等计酬。但这种方式也渐
为家庭承包方式所代替,1985年所占比例不到1%。
1983年末,全县农业集体经济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变为近四万个联产承包户,当年
即显示了这种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优越性,取得了明显效果。1983年农业自然灾害较为严重,但
全县粮食总产却达到2.5亿斤,是历史上第三个丰收年。农业收入达到人均220元,创历史最高
水平。
商品经济空前发展,由过去单打一的农业向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方向转
化。全县各种专业户、重点户和兼业户达7千余户,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18%。以农业产品加工
为主的经济联合体已开始出现。全县城乡新增购销网点70多处,发展个体经商户 1 071户,比
1982年增加了两倍半。商品流通开始向多层次多渠道方向转化。
涌现出一大批勤劳致富的典型。据统计,全县收入超万元的有 102户,人均收入超千元的
有2 400户,卖万斤粮的有1 034户,人均卖吨粮的有 630多户。梨丰乡粮食专业户陈玉,纯收
入达32 000元,人均收入2 170元。苏家店镇苏家店村加工专业户高海峰,人均收入4 000元。
四马架乡音达木村养畜专业户贾明纯收入13 000元。悦来镇和平村林业专业户李军纯收入5 000
多元。梨丰乡东林村黄敬生承包 105亩油葵花,收入10 600元。中伏乡东风村考烟专业户赵广
学,收入6 100元。新城镇仁发村张文录,种12亩甜菜,收入2 000多元。横头山镇申家店村奶
牛专业户李兆德养奶牛6头,向国家交售鲜奶5吨,收入2 500多元。全县有9个村人均收入超过
300元。 东河、梨丰、中伏三个乡农业生产主要指标超过历史最好水平;各户的留粮标准普遍
提高,一般都留足了一年半的口粮和两套种子。全县农村出现了“穿新衣,吃细粮,盖新房,
取新娘,四大件换新样,日用家俱买高档”的新景象。
在同一年中,全县的贫困面也有了很大变化。贫困户由30%下降到10%左右。新城镇永红村
合作化以来没有开过资,是个老资格的“三靠队”,1982年承包到组,1983年承包到户,两年
迈了两大步,人均收入近400元,一次就购回电视机20多台。
“大包干”后,全县农村精简了干部和脱产人员2 500人。中伏乡由过去的452人减少到90
人。协胜村260名劳力,过去脱产人员就有51人,平均每5.2个劳力负担 1名脱产人员,实行责
任制后只留下5名脱产人员,平均65名劳力负担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