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农业地位第一节 农业人口与劳动力 桦川为农业县,农业人口很多,农业生产是全县举足轻重的大问题。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
比重:1949年为84.9%,1985年为86%。农业劳动力与农业人口的比重:1949年为 31.3%,1985
年为22.2%。1949年,每个农业劳动力平均负担耕地面积 38.6亩,劳动强度很大;1985年,每
个农业劳动力平均负担耕地面积27.1亩,劳动强度减小。
几个年度的农业人口与农业劳动力比重
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耕地的增多,农村劳动力相对减少,农村劳动力 95%以上从事单一
的种植业。进入80年代,耕地面积已无大增加,农村开始出现剩余劳动力。1983年后,农村全
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村的全员劳动力,劳动效率有很大提高,劳动力明显过
剩,有25%人员从事第三产业,农村变成了门类俱全的小社会。1983年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员4 435
人,主要行业有工业、建筑业、交通、邮电、商业、饮食服务业、文卫福利、科研、金融保险、
社会服务等;1985年从业人员增至10 720人,比1983年增长1.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