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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业内部比例

第二节 农业内部比例


 

  农林牧副渔五业比例

  调整农业内部比例是突出农业重要地位的一个重要方面。桦川从1958年后,农业生产从单
一经营开始走上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的道路。但由于受传统的种植业单一思想的影响,长时期
五业比例失调,种植业投资多,比例占的大,收入不高,经济效益上不去。1971年种植业支出
占五业总支出的90.4%,林牧副渔业支出占五业总支出的9.6%;种植业收入占五业总收入的84.5%,
林牧副渔业的收入占五业总收入的 15.5%。相比之下,看出五业比例不尽合理。1980年后,注
意调整五业的比例,使农业内部比例逐步趋于合理。 1985年种植业支出占五业总支出的67%,
林牧副渔业的支出占五业总支出的33%;种植业的收入占五业总收入的65%,林牧副渔业的收入
占五业总收入的35%。

   农林牧副渔各业收入比例表
   单位:万元



  (续前)



  种植业内部比例

  新中国成立以来,种植业内部始终存在比例失调现象。1964至1980年的17年间,粮豆种植
面积占种植总面积的98.15%,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占种植总面积的 1.85%。据1980年县人民政府
对5个点调查表明,粮食作物元效益平均3.75元,经济作物元效益平均为 14.8元,经济作物比
粮食作物高2.9倍。

   1980年粮食、经济作物元效益比较表
   单位:元



  1980年后,注重调整各种作物的种植比例,发挥优势作物的增产作用,各种经济作物的比
例增大。1985年,粮食作物占播种面积的89.8%,经济作物占播种面积的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