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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植物保护

第六节 植物保护


 

  解放前对农业病虫害无防治措施,对病害束手无策,对虫害除人工捕杀外,有些村修“虫
王庙”,烧香祈祷,求其恩典,搞精神寄托。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广泛宣传破除迷信思
想,组织广大群众积极防病灭虫,收到显著的效果。从1965年开始,县农业局成立“植物保护
站”,专门研究植物病虫害的防治措施。

  县内农作物主要病害有以下几种:

  稻瘟病:危害水稻。

  黑穗病:危害小麦、谷子、玉米。

  锈病:危害小麦。

  黄穗病:危害高粱。

  霜霉病:危害大豆。

  此外还有水稻恶苗病、绵腐病,小麦弃霉病、根腐病,谷子白发病,玉米大斑病、小斑病、
矮化病,大豆紫斑病等。

  县内农作物主要虫害有以下几种:

  粘虫:危害谷子、玉米和高粱。

  螟虫:危害谷子、玉米和高粱。

  蚜虫:危害小麦、玉米、高粱、大豆和蔬菜。

  食心虫:专蛀食大豆子粒。

  蛴螬、蝼蛄、食针虫、地老虎等地下害虫,专门蛀食作物地下部分及近土皮主茎。

  新中国成立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措施不断完善,主要措施简介如下:

  50年代,用“王铜”、“赛力散”拌种防治小麦腥黑穗病,并用拌种和浸种方法防治地下
害虫及其多种病害,效果比较显著。此时期,发动人力捕捉及挖沟阻止,方法也很有效。

  60年代,通过推广优良品种防治病虫害。 1962年星火公社发生稻瘟病, 星火大队培育的
“星火白毛”优良品种受害很小,平均垧产 6 800斤,而其它大队利用一般品种则受害很大,
平均垧产 1 250斤。从此全县各大队都注重推广良种,基本控制了稻瘟病的发生。此时期,开
始在农作物生长各阶段喷洒药剂,如“六六六”、“滴滴畏”、“敌百虫”、“1605”、“乐
果”等,起防虫防病作用。

  70年代以后,开始试用白僵菌、蚜霉菌防治螟虫,防治效率达85%以上。同时,全县建立4
处病虫害测报站,进行收集病源菌孢子等测报工作。星火朝鲜族乡测报站测报员闵永赞,多年
如一日地坚持工作,成绩优秀,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