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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机管理

第二节 农机管理


 
  

  经营体制

  从1952至1985年,农机经营体制大体经历了6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2至1958年 8月,为国有国营。此时只有国办的星火农业机械拖拉机站,由
站内人员负责调动使用。

  第二阶段,1958年3月至1959年 12月,为国有队营。此时国营机站撤销,拖拉机站下放到
生产大队,人权、财务交到公社。由于国产拖拉机和机引农具的全面推广,全县掀起大办农业
机械化热潮。

  第三阶段,1960至1962年 2月,为国有社营。此时国家把下放到社队的拖拉机全部收回,
全县建立了新城、悦来和星火等10多个农机管理站,以公社为单位统一调动使用。

  第四阶段,1962年 2月至1974年,为国有国营和队有队营两种经营形式并存。1962年,县
建立了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各公社建立分站。从1971年开始又将各公社拖拉机下放到生产大
队,全县只保留公胜公社一个国营拖拉机站。1973年,公胜国营机站的拖拉机也下放到生产大
队经营。

  第五阶段,1974至1982年,为队有队营向个体经营的过渡阶段。此时农业机械全都由生产
大队自购自用。1982年开始出现农民自购小型拖拉机的局面。

  第六阶段,1983年以后,为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阶段。包括:1、国有国营;2、集体有集
体营;3、集体有承包经营;4、联户有联户经营;5、独户有个体经营。

  机务管理

  农机管理队伍1952年为70人,1982年发展到3 626人,其中国营职工666人,农村社队技术
人员2 960人。1985年因拖拉机由农民个人承包,农机管理人员减少到2 650人。60年代初期,
机务管理严密,动力机械发挥了很大作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人员管理放松,机械作
业少慢差费,事故很多,群众都希望卖掉“铁牛”买黄牛。1976年后,对农机管理人员进行整
顿,实行择优录用,按劳动成果记工和奖励。有计划地分批分期训练农机人员,农机技术人员
从1952年的10几名增加到1985年的1 910人,平均1.5级。

  1957年前,农机管理照搬外国规程,拘守陈规,无大发展。1958年后,逐步建立本国农业
机械管理制度,机务管理工作随经营体制变化而变化。1966年前,“三率” (机具完好率、出
车率、利用率)分别为90%以上,油料消耗和亩作业成本都是全省较低的县份。“文化大革命”
期间,各种管理制度被砸,管理混乱,“三率”初期下降了 10%,1969至1976年下降了200%。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重新修订、建立和贯彻各项管理制度,县、乡加强领导,“三率”又
有回升,机具完好率到1982年恢复到85%以上。

  桦川县多年来是全省机耕生产指标完成较好、亩耗油量较少、成本较低的县份之一。1964
年星火公社农机站严柱华包车组创全省万亩车,被省农机局命名为“万亩包车组”。1965年,
全县出现15台万亩包车组;全县平均马力工作量在 300亩以上;县农机总站被省评为先进站,
总站站长姚广岭出席了中央农业机械化会议。1969、1970两年连续实现全县万亩站。星火公社
农机站始终坚持科学管理,在“文化大革命”中仍能排除干扰,坚持管理制度,年年优质、高
效、低耗、安全生产,1978年被省命名为先进农机站。

  1981午后,加强农机管理,实行农机管理改革。对农机人员实行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包车组实行五年一奖和单车核算制度。人的积极性调动后,农机作业效率越来越高,成本越来
越低。全县农机作业亩成本由0.43元下降到0.36元;95%以上的包车组和承包者经营有盈余。

  农机人员培训,除短期训练外,县农机局成立农机校,系统培训。1975至1982年训练人数
超过一万人次。1982年培训了51名农民技术员,其中32名经合江行署考核合格,获得农民农机
技术员证书。1983至1985年分期分批培训了小四轮拖拉机手,增强了农村个体户的农机管理力
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