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机供应
第四节 农机供应
1964年前,农机物资主要由县联社所属的生产资料站和基层供销社供应。主要供应小型农
机具和小型农机部件,较大的拖拉机部件则由修造厂自行购进和配用。
1964年县农机局在县城悦来镇建立农机物资供应站,承担全县的农机具供应任务。初期主
要供应拖拉机零部件和铡草机、粉碎机、制米机、磨面机、榨油机、脱谷机等非田间作业机械。
年进货13万元左右,销售额4万多元。
1974年,按省农机局指示,县农机供应站改称农机公司,并新建营业室楼和仓库各一座,
各种设备比较齐全。供应品种除大型拖拉机和非田间机械外,还增添了小四轮拖拉机。年销售
额:1978年为100万元,1982年为400万元,1985年为 500万元。供应方式:1980年前各种农机
部件和非田间作业机械敞开供应,各种型号的拖拉机则由县人民政府往各公社或大队分配。1980
年后,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大型拖拉机利用率下降,购买者甚少;小四轮拖拉机利用率
上升,购买者较多。用户可到厂家和农机公司直接购买,全部敞开。
为方便群众,1971至1979年,县农机局在星火、横头山、新城、梨丰、公胜、东河、中伏
等公社所在地设七个农机供应站点,由县农机公司下拨物资,这些站点直接销售给用户。至1980
年,全县农机物资供应网络基本形成。1985年县农机公司有职工47人,各站点有职工50多人,
农机物资供应及时,群众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