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机械化作业程度
第五节 机械化作业程度
田间作业
50年代,县内动力机械较少,农机具不配套,只在星火集体农庄的土地中使用,机械化作
业程度达不到0.5%。60年代,国产拖拉机投入使用,几个较大公社成立拖拉机站经营。但只在
几个较大的生产大队作业,很多生产大队没有机耕,机械化作业程度只占全县的 30%。70年代,
各种型号的大、中型拖拉机投入生产,全县12个人民公社普遍成立拖拉机站经营;70年代后期,
在公社拖拉机站的统一管理下,将拖拉机下放到各生产大队,全县 80%以上的村、屯有拖拉机,
机械化作业程度占全县的 60%。80年代初期,拖拉机作业比较普及,作业程度达到 70%以上。
1980、1981两年,全县开辟了28个机械化试点队和11个机械化开荒点,还有30个基本实现机械
化作业的生产大队,机械化作业程度占全县 70%以上。农业机械化程度最高的1982年全县各种
拖拉机达到913台,农机总值达2 200多万元,占农村社队固定资产总值的 80%以上。1983年开
始,农业经济实行改革,农业实行承包责任制,农业机械也从大集体经营转由小集体和个人承
包。1984年后,全部由个人承包。农业生产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的家庭劳动力,农业生产手工作
业增多,机械化作业程度下降。1985年开始,农民各家购买小型拖拉机的越来越多,农业机械
化程度又有所提高。
田间作业各环节机械化程度如下:
机耕:1952年初建拖拉机站时,机械只能从事翻、耙、压作业,机耕比重不足0.5%。经30
年的发展,1982年机耕面积比例最大,比重为 82.9%。之后,由于实行家庭承包,机耕面积比
重下降,1985年比重仅占64.7%。。
机播:1954年开始机播,1982年机播作业达到49.9万亩,比重占41%;1985年下降到30.9%。
机械中耕:1963年开始机械中耕,1982年作业面积达28万亩,比重为34.5%;1985年为20.2%。
机械收获:1977年开始机械收获,1982年作业面积达 27.37万亩,比重为 22.7%,1985年
为21.5%。
机械运输:1952年开始机械运输,1982年农田机械运输198.43万吨,占农田运输总量的70%;
1985年农田机械运输142.28万吨,占农田运输总量的50%。
非田间作业
1958年前,农村打场、铡草、磨米等全是畜力和人力,效率低,成本高,质量差。
1964年后,全县各公社相继使用麦谷脱粒机、玉米脱粒机、打稻机等脱谷机械。之后,推
广面越来越大。1969年,全县水稻和玉米两大作物脱谷基本实现了机械化。70年代,县收获机
械厂制造了扬场机,脱谷去风实现了机械化。大型脱谷机也投入使用,小麦、大豆等脱谷也实
现了机械化。
铡草、粉碎、制米、榨油等于1975年开始实现机械化,国家每年都向农村供应非田间作业
所需的“小六机”(脱谷机、铡草机、粉碎机、制米机、制粉机、榨油机),非田间作业感到省
工、方便。1985年统计,全县共有“小六机”1 840台,脱谷机、铡草机、粉碎机、制米机、
制粉机村村都有,非田间作业程度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