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养殖 养 鹿
于1982年开始养鹿,但不普及,仅县横头山良种场和国营江川农场有养殖。养殖数目不多,
最多的1965年达500多只,1985年统计,仅百余只。
养 貂
70年代,东方红公社办有貂场,养殖紫貂 1 000余只,后由于经营不善而停办。80年代初,
县城悦来镇曾兴起养貂热,养殖者不下百家,一般 5~10只。但因成本高,饲养技术要求高,
收益不大,约二年左右皆停养。
养 貉
80年代初县城掀起养貉热,很快普及到各乡镇所在地,养殖数量逐年增加。据1985年统计,
全县养貉户800家,养貉2 500多对。种貉价格昂贵,一对300~500元,有的养貉户仅靠卖种貉
一年就成了万元户,最多一家养殖二三十对,年收入达2~3万元。
养 兔
80年代初期县城曾兴起养兔热,但因效益不佳,养殖者很快减少。近几年又有养殖“塔兔”
者,仅为开始,亦无大效益。
养 蚕
养蚕生产从1959年开始,当时从辽宁省引进蚕种,在长发、公胜、横头山三个公社试养,
成功后在松木河公社也进行了养殖。从1965年以来,长发、横头山两个公社坚持养蚕生产,蚕
业收入在养蚕大队占重要地位。两个公社每年放养859把,生产商品茧24担,收入 12万元,一
个劳力利用夏季三个多月时间就可收入一千元左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政策得
到了落实,加强了技术指导,产量比以前有所提高,1978至1984年间平均单产 4.4担,比过去
提高近2倍。从1981年开始,采取户放户养,落实了生产责任制,单产达8.1担,创历史最好水
平。
桑蚕生产尚在试养阶段。
柞蚕生产统计表
注:1980年后,由个人自养,未统计。
养 蜂
从1958年开始发展养蜂业,主要是集体办蜂场,社员个人禁养或限量养。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后,允许社员大量养蜂,特别是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后,生产大队集体蜂场大都承包给农
民个人。据1985年统计,全县养蜂专业户达40余家,共养蜂400多箱,年产蜜2万多公斤,收入
达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