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工业
第一章 管理体制
第一节 私营工业
桦川私营工业产生于清朝光绪年间。据记载,设治前有工业 8家,为山东省移民,在悦来、
佳木斯两镇制造豆油、靰鞡和金银首饰等。设治后手工业作坊开始发展,到清朝宣统三年(1911
年)悦、佳两镇已有工业 14家,其中:酒业有东升庆、东兴盛、竹林泉、永盛泉;油业有公胜
和;课点业有广顺斋、聚发德;靰鞡业有同义德、福兴公、义顺兴;木作业有德茂森;磨坊业
有德兴永;染坊业有和顺义;砖瓦业有邢殿甲窑。
民国初期,由于放荒招垦,住房增多,随着商业的发展,手工业作坊也越来越兴盛。据1913
年(民国2年)记载,全县手工业作坊已有9个行业,40家,103人,年总产值达7万多元。1920年
(民国9年),全县工业户达百余家,总资本371.8万吊。较大工业户有 45家,即:皮铺9家,烧
锅4家,木铺8家,铁业3家,铧炉3家,油坊2家,白铁业2家,染坊3家,柳编2家,制鞋 2家,
磨坊2家,金店1家,铜店1家,酱醋坊3家。
1926至1931年 (民国15至20年)间,桦川的私营工业发展较快。据旧 《桦川县志》记载:
“近年来,经营缔造,百废俱兴,现在工作户(即工业户)迭经调查,约占全境人数二十分之一。”
当时悦来、佳木斯两镇的木、铁、薄铁、金银、铜、锡、钟表、剪刀、鞭杆、柳编、纸花、印
刷、成衣、鞋袜、皮作、军衣、靰鞡、皮帽、油、酒、酱醋、木材、窑业等23种行业的工业户
有113家,比1921年(民国10年)增加1倍。随着工业铺户的增加,生产规模也较前扩大。1926年
(民国15年)前,全部是手工业作坊;之后,开始出现机器生产。民国16年,富锦县“德祥东机
磨面厂有限公司”在桦川县佳木斯镇建立分厂,用机器生产面粉。民国17年,商人徐景丰在佳
木斯镇建立“景增源电灯厂”,开始用电照明。民国18年,商人任文甫在悦来镇创设“同瑞昌
火磨”。民国19年,绅民王树魁在悦来镇创设“东盛恒火磨”。机器投入工业生产,使产品质
量提高,数量增加,私人工业向前猛跨一步。
在此期间,桦川县采金业也较有发展。早在清朝光绪年问便有东沟金矿,官府设局开采。
1927年(民国16年)吉林省棱川金矿股份有限公司又在桦川县开设太平岭、孟家岗两个金矿,矿
工达5 000多人,日产黄金50多斤。
1931年“9·18”事变后,在沦陷的 14年间,由于日本侵略者的掠夺和压榨,桦川县私营
工业由兴盛逐渐走向衰落。据记载,1945年8月前,私营工业由民国初期的113家减少到67家,
其中除1937年佳木斯镇变市后带出一部分外,绝大多数因国货无源、资金不足而关闭。在仅存
的67家中,油坊6家,烧锅5家,面粉厂2家,洪炉21家,木铺8 家,成衣铺12家,皮铺7家,帽
铺1家,靰鞡铺1家,柳编4家。这些工业户分布在全县的13个集镇,其中悦来镇有 21家,占总
工业户的 31%。除悦来镇的“东盛恒火磨”用机器生产外,其它皆为手工业作坊,规模小,生
意萧条,勉强维持。
1945年8月解放后,在各级人民政府扶植下,私营工业开始复苏。从1946到1951年的5年间,
恢复和新建了许多手工业小厂,全县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主要靠私营厂家生产。为改变
所有制性质,从1952年开始,国家对私营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逐渐将其组织成手工业生
产合作社,过渡成集体所有制工业。1956年进入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后,私营手工业全部实现合
作化,取消了私人经营。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允许私营
工业建立和发展,县内私营工业很快出现了繁荣景象。据统计,私营小厂1981年为 6家,1982
年为31家,1985年猛增到 167家。私营工业的兴起弥补了国营工业的不足,在发展生产中起到
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