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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私营商业商品购销

第三节 私营商业商品购销


 
  

  桦川设治初期,只有粮食、山产品和皮张等可以外销,手工业产品主要是地产地销。当地
需要的大量工业品,如京货、津货、南货、东洋货、西洋货,基本靠外埠输入;输出产品大部
分是小麦、大豆。据记载,1914年(民国3年)县输入货物有盐 15 000布度(每布度合32市斤),
石油4 500函(每函1 000斤),洋织物300匹,火柴1 600箱,糖1 000布度,棉花 50布度,其它
15万布度。

   1934年埠头输出输入货物统计表



  1935年(伪满康德2年),运往哈尔滨大豆58 663石,每石18元,小麦60 800石,每石 24元,
总价值251万元。同年自哈运回物资总价值357万元。

  新中国成立初期,各私营商号主要从佳木斯进货,靠马车运入,夏季也有靠船运入的,进
货量不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私营商业开始重新发展,规模越来越大。进货渠道多是个
人到佳木斯、哈尔滨、大连、广州、温州等地自采自购,用火车、汽车运输。在销售上除零售
外尚有批发。

   新中国成立后私营商业营业额
   单位:千元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