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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供销社建立与发展

第二章 供销合作社

第一节 供销社建立与发展


 
  

  农村供销网点

  1947年土改时期,县内悦来镇、太平镇、新城镇、大来岗等几个区政府驻地,为给群众谋
福利,先后成立了消费合作社、职工合作社和群众合作社,经营一些日常生活必需品,以供群
众需要,出现了合作性质的农村商业。

  1948年,党和政府为打击私商的高利剥削,集中财力扶助农业生产,号召各地群众投资入
股,自己办商业,组织成立供销合作社。各区均派一名区委委员或区政府助理员专司此任,同
时派一些干部去省商业干校学习商业知识,以充办社骨干。当年悦来、太平、大来、新城、长
发等几个区,均在原合作社基础上,发动工农群众入股投资,办起了供销合作社。最早办起的
几个合作社情况如下:




  1949年2月成立了桦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简称“县联社”)。县联社既是联合经济组织,
又是管理全县供销社的行政机关,领导全县城乡创办供销社。1949年各区均首先在区政府驻地
建起了一个“区社”。然后,以区社为阵地,选择中心村落建立“村社”。当年年底,全县成
立基层供销社33个。各区镇和较大的中心村均办起了供销社,基本上占领了农村市场,稳定了
市场物价,减少了私人商业的中间剥削,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49
年各区供销社状况如下:




  到1952年,全县基层社发展到37个,其中区社(称中心社)10个,村社27个。村、区、县三
级供销社,自成系统,成为全县的主体商业。1956年前桦川县由于长期没有县城,国营商业很
少,而私营商业又逐步被改造,因而供销社业务得以迅速扩大。除销售一切农业生产资料和人
民生活资料外,还收购包括粮谷在内的一切农副土特产品,购销额直线上升。1949至1954年供
销社与私商零售额比较如下:

   单位:元



  1958年供销社改为以人民公社为单位,统一核算后,公社所在地的称供销社,各村社称为
供销部,全县农村供销网点调至44个。1965年之后,实行网点下伸,在一些中心和较大村屯设
有“双代店”(代购代销),农村供销网点增至116个。1985年农村供销网点分布情况如下表:

   农村供销网点分布情况表



  县级供销企业

  1949年成立县联社后,联社机构设立供应科和推销科。供应科主要为广大基层供销社组织
货源,补充国营批发部门短缺和不经营的商品,满足群众生产生活资料的需求,重点组织农业
生产资料的供应。供应科设有生产资料批发部、木材场,并到外地购进牛、马等耕畜供应农民。
推销科设有农副产品推销部,为基层社收购的农副土特产品寻求销路。

  到60年代,县供销联社为与上级对口,成立了“三站”,即生产资料站、土产站和废品收
购站。1970年后又改称公司,即生产资料公司、土产公司和果品公司。1978年之后国家实行开
放政策,允许县级供销部门创办其它企业,先后成立了贸易货栈、供销商场。

  生产资料公司 成立于1970年7月。1985年有职工 25人。主要经营各种小铁木农具和化肥、
农药以及农用塑料制品等农业生产资料。任务是向各基层社批发、调拨和向集体农业生产单位
批量供应。在县城内设两个门市部,经营零售业务。

  土产公司 成立于1970年7月。1985年有职工 60人。主要收购土特产品和废品。1978年前,
商业不准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土产公司是县内经营土特产品的独家企业。80年代后,随着国
家开放政策的实行,土特产品也允许多渠道经营,因此,收购业务下降。进入80年代以后,又
先后成立两个门市部,以销售日用杂货为主,并兼营其它商品。

  果品公司 1976年6月成立。1985年有职工 45人。主要业务是从外地购进各类果品,向各
乡镇供销社和向零售商店批发。有储藏大库一座,可储藏越冬果品五万斤。设门市部一处,除
销售果品外,并经营烟酒、糖果和调味等商品。成立后不久进入开放时期,许多商业单位直接
到县外进货,果品公司便失去原来地位,改为批零并重的商业单位。除从外地输入各种干鲜果
品外,并购销当地所产水果、瓜类。1979、1983、1985三年销售主要果品如下:




  供销商场 1985年成立,在悦来镇街中心建三层营业楼房一幢,建筑面积 2 460平方米。
现有职工91人,经营商品4 000余种,是县内最大的百货商店。1985年 12月开张营业,第一个
月销售额达到三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