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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集市贸易建立与发展

第四章 集市贸易

第一节 集市贸易建立与发展


 
  

  旧市场

  新中国成立前,桦川县城和人口较多的区镇都设有市场。分菜市、鱼市、柴草市和牲畜市。
也有综合市场,除做买卖以外,还有打把式卖艺、说书唱戏等行当。

  桦川县于清宣统二年在东兴镇建治时,在街东划地一块,定为市场,常年开放。开始主要
买卖牲畜、柴草、鱼虾等物,后逐步扩大,热闹异常。县公署迁到悦来镇后,悦来镇设立了南
门里市场,太平、大来岗、长发屯等较大区镇也有自由交易的市场。这些市场在新中国成立后
仍延续很长一段时间。

  庙 会

  庙会为解放前的临时市场,每年农历四月十八日赶“娘娘庙会”,四月二十八日赶“关帝
庙会”,到这两个日子,凡有庙的村屯都办庙会,一直例行不衰。县内“八家子大庙”,虽地
处旷野,但庙会盛大异常,在三天的庙会中,远近几十里,男女老少,大车小辆,云集庙前。
往日孤庙,陡成闹市,商业、饮食业纷纷来此设立摊床、食铺;农民则运来土、副产品,你买
我卖,异常繁忙。

  农贸市场

  新中国成立初期,除悦来镇有菜市、鱼市和破烂市外,其它集镇也都有沿袭传统的集市贸
易市场。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对农贸市场和各种长途贩运均视为邪径,一律取缔。1961
年,国家开始进行“国民经济调整”,农村集市又有所恢复。县政府迁至悦来镇后,于1965年
设立了悦来镇中心市场,同时,在新城、建国、横头山等三个公社设立了市场管理所,开放了
集市贸易。根据“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方针,除允许自产的农副产品上市外,还组织了国
营商店、供销合作社参加市场,设立摊床、饭馆,以稳定市场物价。当年日上市 500人左右,
日交易额近千元。

  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掀起批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和割资本主义尾巴的
浪潮,家庭副业生产和集市贸易,均成为批判对象,被明令取缔。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了经济政策,15个乡镇所在地都恢复和增设了农贸市场,比
以前有很大发展。

  夜 市

  进入80年代之后,不但允许农民和个体商贩进入市场,而国营、供销社等商业,为了扩大
销售,也随时参加集市贸易。1984年后,县城悦来镇经常组织“夜市”,利用星期六晚上、职
工下班之后的时间,各国营、集体、个体商店和镇内蔬菜农业户,在十字大街两侧摆上货床,
展出商品,竞相叫卖,直至初夜。夜市上的商品齐全,鱼肉蛋禽、鲜菜、服装、鞋帽、日用百
货、电器家俱等等,应有尽有。平常需要到几个商店才能买到的物品,这里可钱到货来。居民
职工可以有充分的时间选购自己可心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