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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粮油管理与供应

第三节 粮油管理与供应


 
  

  管理机构

  1946年7月至1954年8月,县政府设立财粮科、粮食科等管理机构,负责“征收公粮”,即
“土地税”。自1954年9月1日,成立县人民政府粮食局。之后机构名称变更频繁。1984年 5月
10日,复称粮食局。

  1964年,全县各乡、镇普遍建立粮食管理所,到1985年术,有乡、镇粮食管理所15处,各
所设有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二至三人,负责各地粮油管理与供应。

  粮食供应

  供应标准 以1982年为例,全县有非农业人口26 157人,月定总供应量为72.8万斤,人均
月定量为27.5斤,全年供应口粮总量为955.6万斤,其中:小麦438.2万斤,稻谷 110.3万斤,
大豆39.6万斤,玉米320.8万斤,高粱34.6万斤,谷子47.8万斤,杂粮 33万斤,豆油20.4万斤。
每人月定量按年龄和工种确定,基本定量是:

  初生儿7斤,一周岁10斤,二周岁12斤,三周岁14斤,四周岁16斤,五周岁 18斤,六周岁
20斤,七周岁22斤,八周岁24斤,九周岁25斤,十周岁26斤,普通居民27斤。

  脑力劳动者基本定量30斤,五年级学生28斤,初中学生32斤,高中学生33斤。

  轻体力劳动者:一级31斤,二级33斤,三级35斤,四级37斤。

  重体力劳动者:一级40斤,二级42斤,三级44斤,四级47斤。

  特重体力劳动者:一级50斤,二级53斤,三级55斤,四级57斤。

  1985年供应品种(按人每月定量内):面粉8斤,大米1斤,豆油 0.4斤,其余是高粱米、玉


有:朝鲜族大米5斤,回族豆油0.2斤,60岁以上老人面粉 3斤,离退休副科级以上的老干部凭
老干部办公室证明供应细粮和豆油。产妇凭证供应面粉10斤,豆油 1斤。严重胃病患者,凭诊
断书全年供应面粉84斤。

  供应网点 第一粮店:建于1955年3月,当时称 “悦来镇粮食供应部”。1976年改称第一
粮店。现有职工27人,年经营量203 714斤。

  第二粮店:建于1976年5月。现有职工26人。年经营量166 269斤。

  第三粮店:建于1982年12月。现有职工15人。年经营量96 200斤。

  杂粮店:建于1981年6月。现有职工20人。年经营量10万斤。

  城镇粮食管理所:1965年建立。现有职工12人。

  业务分工:一、二、三粮店,主要负责城镇非农业人口的口粮定量供应;杂粮店主要负责
经售议价粮及饮食行业、工业、集体伙食、侨汇、酿造业等用粮。城镇粮食管理所主要负责悦
来镇的城镇人口增减、工种变化、企业事业用粮的监督与管理。

  附设厂店:一粮店设立熟食(糕点)厂一处,日产熟食 500斤,品种有麻花、大果子、面包、
酥饼、油茶面、炉果、蛋糕等。二粮店与杂粮店分别设挂面厂,日产挂面条2 500斤。

   全县历年国家供应粮人口统计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