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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下序

第九篇 财政金融

篇下序



  
  桦川县,解放前财政收入主要靠农业租赋。支出项目多为行政、警察、自卫团、学校等。
县内兴办集体事业主要靠绅商捐助和农民摊派。县公署设财务处,管理税收和公产。靠私人钱
庄和商号开展金融活动。各大商号曾多次印发私帖,经常造成通货膨涨。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设置财税机构,有计划地管理收支。但由于县治屡迁,区域屡
变,收入基础始终没建立起来,支出经常靠国家补贴。1964年县治迁至悦来镇后,开始兴建工
商业。进入80年代后,在“开放搞活,联营联合”的方针指导下,利税有所提高,不断增加县
财政的来源。

  县金融系统也是从1964年开始形成,至1985年,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
行和农村信用社等机构基本完善,在货币流通领域中发挥了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