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货币
第二节 货币
金属货币
铜 币 桦川设治前,市面上主要流通铜币,为清朝所制。主要币面有两种:一种为黄铜
铸币,中有方孔,一面铸满文,一面铸“××通宝”四字,如“光绪通宝”。每枚为一文,千
文为一吊,俗称“铜钱”。一种为紫铜铸币,中间无孔,正面铸“光绪通宝”四字,背面铸有
蟠龙。每枚重2钱,抵铜钱10文,俗称“铜板”。
银 圆 1915年(民国 4年)袁世凯称帝,铸有“银圆”,称“现大洋”。银圆铸有袁世凯
人头像,民间称“袁大头”,面额壹元。袁世凯下台后,银圆在市面上很快消失。
纸 币
吉林官帖 由吉林省永衡官银号发行,为本县民国时期流通最广的货币。帖面面积较大,
面额有:10元、100元、1 000元等。
吉林大小洋票 吉林官银钱号所发,大洋、小洋主要面额有一元、三元两种。
羌 帖 帝俄进入东北后所发,在本县流通较少。
私 帖 本县于清宣统二年(1910年)便有“庆源长”商号出使凭帖。民国初年吉林官署曾
发出“取缔纸币条例”,规定:“除永衡官银钱号(省办)有特别规定并有特别情况者外.所有
官商银钱行号,发行纸币,均应严行禁绝。”但本县官商银钱行号,均大量印发私币,而本县
官署亦阳奉阴违。明谕各商“准予取其环保,按资本半数出使凭帖”。因出帖有大利可图,一
经“准予”,便竞相印发。钱号、商号印发,官署机关和行业团体也印发。济桦钱号、县财务
处、县商会、镇商会和各商号,到1924年(民国13年)前,共印发私帖11 697万吊,相当于1918
年(民国7年)全县粮食总产值的5.8倍。由于私帖泛滥、贬值,给群众造成极大损失。1919年(民
国8年)私帖出境要以12吊换取官帖 1吊。当时县公署在一份文件中,真实地反映了私帖为害的
情景。文件说:“一时权宜之计,印发私帖,行使市面,诚为剜肉补疮,以致钱法毛荒,百物
昂贵,农商交困,感喟良深。若不及时整顿,势必使工商辍业,农田荒芜。”
私帖系用买进的印有花边图案的“帖料”,加印本号编排的字号和面额,加盖本号印鉴,
即成该号的货币。各官商行号印发的私帖,均标有字号,如庆源长商号的私帖字号为“茂荣根
深”;德发成的为“物华天宝”;宝兴昌的为“龙银聚穴”;瑞升庆的为“积玉堆金”等。
民国时期,多种货币并存,比值错综复杂,1915年(民国4年)5月的比值是:官帖八吊八百
二十文折小洋一元;十吊零五百八十文折大洋一元,五吊四百七十文折银一两。1918年(民国7
年)比值是:官帖二十五吊一百四十文折大洋一元, 十四吊四百零四文折小洋一元,三吊四百
八十五文折羌帖一元。
伪 币 1932年 5月,日军占领桦川县后,本县即开始流通伪币。伪币有纸币、铸币两种。
纸币面额分百元、十元、五元、一元、五角五种;白铜币有一角和五分两种;青铜币有一分、
五厘两种。
伪币发行后,民国时期流通之各币,陆续兑换。各币兑换率为吉林官帖五百吊兑伪币一元;
吉林小洋票五十元兑伪币一元;吉林大洋票一元三角兑伪币一元;哈大洋票一元三角五分兑伪
币一元。
红军票 1945年 8月苏联红军进驻东北后发行,面额有百元、十元、五元、一元四种,其
币值与伪币等价流通。
东北地方流通券 东北银行总行于1946年发行使用,面额有百万元、万元、百元、伍拾元
等多种。1947年,伪币和其它一切货币停止使用,统一使用东北币一种。
人民币 1948年12月,国家发行人民币(旧人民币)逐步代替东北币。1951年 3月20日,政
务院命令统一币制,收回东北流通券,并规定自1951年4月 1日起,以人民币1元兑换东北流通
券9.5元。
1955年3月1日国家发行新人民币,面额有1元、2元、3元、5元、10元五种,均为纸币;辅
币有纸币1角、2角、5角和铸币1分、2分、5分六种,国家规定新人民币1元兑换旧人民币1万元。
自1955年3月1日起,各种货物全部以新币标价,旧币陆续收回。新人民币发行之后,30年来,
长期稳定,通行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