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统战工作
第六节 统战工作
中国共产党一向重视统战工作,早在解放战争时期,县委领导人和各机关的工作人员就深
入到群众中或打入敌人内部做团结抗日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党对统战工作更加重视。县委设
统一战线工作部,配合县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县政协委员会,经常进行统一战线理论和政策的教
育,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统战政策上来,同时通过各种工作,充分调动各界人民的积极性,
集中一切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主要工作是:
落实统战政策
1979至1985年,共落实各项统战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16件,其中对 28名右派改正人
员和起义投诚人员的子女优先安排就业。
开展对台工作
全县台胞、台属、侨眷35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安排担任省政协委员 1人,担任县
政协副主席的3人、政协常委1人、政协委员 8人,在各级领导岗位的3人,给予生活照顾的110
人。据统计,这些台胞、台属、侨眷,几年来共给在台亲人写信 300多封,介绍祖国新貌,动
员亲人为祖国统一和建设多做贡献。
贯彻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县委统战部与科委、科协、文化、教育、卫生等单位紧密配合,对知识分子的思想、工作
和生活情况做了多次调查,侧重解决非党知识分子的工作。1976至1985年问,有 591名知识分
子入党,占知识分子总数的34.3%;173人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对党外人士基本做到了人尽其才,
充分调动了各方人士的积极性。
加强民族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民委的工作人员深入到朝鲜族聚居的星火朝鲜族乡。帮助制定
各项生产责任制,安排好生产和生活。对17名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20年以上、做出优异成绩的
科技人员,由国家民族工作部门发了荣誉证。通过落实民族政策,全县各少数民族之间、少数
民族与汉族之间,和睦相处,情同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