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3月24日至28日在佳木斯召开。与会代表183人,列席代表34人。大会
由耿志强致开幕词,县委书记黄克作题为《在党的领导下,进一步贯彻总路线、总任务》的工
作报告。大会通过了题为《全县人民动员起来,搞好春耕生产,为完成1954年增产粮食 15万3
千吨任务而奋斗》的决议。与会代表共提出 1 126件提案,对各项提案做了认真地处理。大会
根据《组织法》进行了选举,选出由21名委员组成的桦川县第一届县人民委员会,选举耿志强
为县长、李春阳为副县长。
第二次会议于1954年9月20日至22日召开。与会代表19人,列席代表 40人。会议中心议题
是研究秋收中的增产保收问题,同时研究护林防火、秋季造林和实行棉布计划供应问题。会议
共收到代表提案536件,并做了认真地处理。
第三次会议于1954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同三级干部会议一起召开。与会人员1 181人,其
中县人民代表 125人。会议主要解决征购粮问题,邀请地委书记韩玉作了关于对征购粮认识与
政策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完成一九五四年征购粮任务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于1955年3月17日至19日召开。与会代表156人,列席代表59人。会议由许有志
传达省首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精神, 听取了王哲民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 《关于认真
贯彻省首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的决议》,《关于坚持以实际行动支援解放台湾的决议》,
《关于认真拥护和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粮食三定指标的决议》。会议选出人民委员13人,选举
许有志为县长、王哲民为副县长,刘润东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五次会议于1955年12月22日至25日召开。与会代表 154人。会议集中研究了全县的农业
合作化规划和生产规划。会议听取了县委书记耿志强所作的题为《发展合作化运动,积极扩大
生产,为超额完成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给我们的任务而奋斗》的报告,听取了副县长王哲民所
做的《积极扩大生产,为促进合作化运动的发展与支援国家工业化而奋斗》的报告及《一九五
四年财政决算和一九五五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三项决议。
第二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3月21日至22日在湖南营镇召开。与会代表287人。大会由陈洪鹏作题
为《拥护国务院关于桦南与桦川合并成立新桦川县建制的决定》的报告,单喜亭作题为《开展
春耕生产,普遍整顿合作社,为四年超额完成五年农业增产计划而奋斗》的报告,并通过了相
应的决议。大会选出了由30名委员组成的桦川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选举陈洪鹏为县长,单喜
亭、孙臣为副县长。
第三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4月14日至16日在湖南营镇召开。与会代表215人。大会由黄宇人作政
府工作报告,张子和作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出了由23名委员组成的桦川县第三届委员会,选
举黄宇人为县长,单喜亭、郭云岚为副县长,张子和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于1959年6月6日至8日召开。与会代表149人。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县人民委员
会关于《深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打击敌人,保卫工农业生产更大更好全面跃进》的
工作报告;审查1958年财政决算。
第四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1年1月1日至3日在桦川镇召开。与会代表142人。会议主要议程:讨论贯
彻发展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全党全民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和“调整、巩固、充实、提
高”的方针;审议《1960年财政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选出由16名委员组成的桦川
县第四届人民委员会,选举黄宝祥为县长,刘春和、吴廷文、张海、韩树清、郭云岚为副县长,
张子和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于1962年8月8日至11日召开。与会代表 145人。会议主要议程;传达学习周总
理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审议1961年财政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补选两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第五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4月11日至15日1在桦川镇召开。与会代表 196人。会议听取了赵如愚
作的题为《动员全县人民,高举三面红旗,发愤图强,为争取1963年农业全面丰收,全面完成
国民经济计划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韩树清作的关于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
报告,高绪金作的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选举了由20名委员组成的桦川县
第五届委员会,选举赵如愚为县长,吴廷文、韩树清、王敬庄、郭云岚为副县长,高绪金为县
人民法院院长。
第六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5年12月16日至18日在悦来镇召开。与会代表 152人。会议主要议程:讨
论“三五”期间桦川农村建设规化,听取法院工作报告,审查1965年财政决算。会议通过了三
项决议:一是《关于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发扬大寨精神,奋发图强,自力更生,建设社
会主义新农村报告的决议》;二是《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三是《关于批准一九六五年
财政决算报告的决议》。会议选出由21名委员组成的桦川县第六届人民委员会,选举魏占国为
县长,顾士德、孙臣、刘纯德、孙国维为副县长,杨静洲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七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7年6月 15日召开。这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的一次会
议。根据黑龙江省“选举工作细则”规定,此次会议算作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本县按次序列为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宣读了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桦川县革委会组成人员的批准书。
会议通过了三项决议,并给毛主席发了致敬电。经省革委会批准的县革委委员共18人,其中孙
国维任主任、常子安任副主任,张化堂、顾士德、邵文信、张启东、李再根、李文才任常委。
第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9月23日至25日在悦来镇召开。与会代表274人。此次会议是按照新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召开的。会议主要任务是:
贯彻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和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全县发展国民经济的五年计
划和十五年设想,选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县长、副县长及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通过了《关于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
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一九七九年财政决算、一九八○年财政预算和一九八一年财政概
算报告的决议》。会议对 473件代表提案进行了处理。会议根据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组
织法”,设立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用无记名投票
办法,选出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7人,选举邹海明为主任,孙臣、张文启、刘福英为副主任;
选举刘殿文为县长,王立家、张国湖、李荣春、刘善德、赵遇峰、姜文海为副县长,选举李桐
林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庞旭东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于1983年3月21日至25日召开。与会代表271人,列席代表60人。会议听取了县
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了财政预、
决算报告,补选刘殿文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湖、王立家、全丰玄、赵遇峰、王显为副主
任,补选刘宝元为县长、王广祯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陈雷、孔玉,文哲、张庆祥、刘殿文、
吕晓明、李再根、佟发为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次会议于1984年2月8日至11日召开。与会代表268人,列席代表 33人。会议听取了政
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政府财政预、决算报告,补选刘善德为县人大常委会副
主任、潘家君为县长、陈德满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九届县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9月19日至22日在悦来镇召开。与会代表222人。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工
作报告,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
《关于建立出口、为城乡人民生活服务的轻型经济区规划的决议》,选举了第九届人民代表大
会委员、常务委员、主任、副主任、政府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3月18日至19日召开。与会代表227人。会议听取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
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的工作报告,补选9人为佳木斯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4人为桦川县第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