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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县人大常委会

第三节 县人大常委会


 
  

  组织机构

  1954年3月,通过 “普选”召开了县首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正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但没设立常设机构。1980年9月 25日县八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县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县人大常委会,并设立了工作机构,负责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

  领导人更迭

  领导人员自1980年9 月八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起,历经三届主任、副主任。

  1、主 任 邹海明 (兼)(1980.9.25—1983.3.25)

   副主任 孙 臣 (1980.9.25—1983.3.25)

   张文启 (1980.9.25—1984.2.11)

   刘福英 (1980.9.25— )

  2、主 任 刘殿文 (1983.3.25—1985.3.27)

   副主任 张文启 (1980.9.25—1984.2.11)

   刘福英 (1980.9.25— )

   张国湖 (1983.3.25— )

   王立家 (1983.3.25—1984.9.22)

   全丰玄 (朝鲜族)(1983.3.25— )

   赵遇峰 (1983.3.25—1984.9.22)

   王 显 (1983.3.25—1984.9.22)

   孙天举 (1984.2.11— )

   程 昆 (1984.2.11— )

  3、主 任 马文骏 (1986.3.20— )

   副主任 张国湖 (1983.3.25— )

   全丰玄 (1983.3.25— )

   刘福英 (1980.9.25— )

   孙天举 (1984.2.11— )

   程 昆 (1984.2.11— )

  工作机构

  县人大常委会下设5个办公室,分别办理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

  常委会办公室 1980年 9月成立,为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工作部门。设主任、副主任、秘书、
通信员等,1985年有职工7人。

  人事办公室 1985年12月成立。负责干部任免业务、代表活动安排和委员之间联系等工作。
1985年有职工2人,其中副主任1人。

  科教文办公室 1980年9月成立科教科,1984年8月改为科教文办公室,是人大常委会在科
技教育文化战线上的办事部门。其工作范围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计量、体育、
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1985年有职工3人,其中主任1人。

  经济办公室 1980年9月成立经济科,1984年3月改为经济办公室,是县人大常委会在经济
战线上的办事部门。其工作范围包括农林办、经委、计委、建委、财贸等系统各部门的工作。
1985年有职工8人,其中主任1人。

  法制办公室 1980年9月成立法制科,1984年3月改为法制办公室,是人大常委会在政法、
民政、民族工作方面的办事机构。其工作范围包括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民政等各部门的工作。
1985年有职工2人,其中主任1人。

  县人大常委会活动

  常委会例会 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项工作由本届常设机构人大常委会负责。常委
会通过按期举行会议(例会)决定各项事情。人大例会一般是邀请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
察院检察长列席,还根据会议研究事项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员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学习法律、
法令和政策,传达各级人大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县政府各项命令、条例,审议研究国民经济计
划执行情况,通过人事任免等等。自1980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机构建立以来,共例会 28次,完
成91项议程,其中学习5项,传达上级领导讲话和各级人大会议 15项,听取、审议研究各项工
作29项,通过各项法令、规定、细则25项,通过人事任免17项。

   县人大常委会例会表












  参观视察 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为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成立29个工作小组,组
织200多人次外出参观视察50多次。先后组织县人大常委委员和省、市、县部分人民代表300多
人次,深入全县城乡80多个单位和住户,就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两个文明建设、经济体制改
革、工农业生产、教育改革、计划生育、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人民生活等情况进行了59次视察,
并就视察情况写出报告,向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向省、市人大常委会汇报。

  提案处理 八届一次会议至九届=次会议期问,共收到人民代表的提案1 860件,其中关于
工农业生产的344项,占18.5%;关于人民生活的432项,占23.4%;关于城镇建设的 218项,占
11.7%;关于教育改革的334项,占17.9%;关于机构改革的178项,占9.6%;关于各项方针、政
策落实的196项,占10.5%;关于其它方面问题的158项,占 8.5%。各项提案除各次会议进行处
理外,会后归类立案转交各有关单位研究、落实, 95%以上的提案达到圆满解决,5%的提案无
法解决和暂时还不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