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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家干部

第三节 国家干部


 
  

  干部队伍发展

  干部额数 本县干部编制,随着事业的发展,逐年增加。1949年仅486人,1954年达到636
人,1965年达到1 595人,1975年达到2 578人,1985年增至3 673人。1985年比1949年增长6.5
倍,比1954年增长4.8倍,比1965年增长1.3倍,比1975年增长 0.4倍。其中女干部1949年仅占
10%,1985年达到30%;少数民族干部1949年仅占1%,1985年达到7%。

  干部分布 新中国成立初期,本县企事业少,行政机关干部多于企事业机关干部。如1950
年干部总数为363人,其中党群8人,政法29人,农林水14人,财粮贸84人,工交邮电21人,文
教卫生 6人。1965年后,县内工商业迅速发展,中、小学教育也发展很快,干部分布有很大变
化。据1985年末统计,干部总数为3 673人,其中党群352人,占9.6%;政治 215人,占5.9%;
农林水611人,占16.6%;财粮贸591人,占16.1%;工交、邮电225人,占6.1%;文教卫生417人,
占11.4%;中、小学教师1 013人,占25%;其他249人,占6.8%。

  干部增减 解放初期,本县需要干部较多,每年以 20%的数额从工人、农民中吸收干部。
1958年后,随着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的增多,这两部分人成了吸收干部的主要来源。党
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不拘一格选人才。干部来源,即有大、中专毕业生,又有工、农、
兵、知识分子,还有从社会上招聘的能人。据统计,1973至1985年的13年间,纯增加干部2 639
人,每年递增6.1%。干部纯减少则主要从1970年开始,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退休、离休。

   干部增加统计表 
 



干部减少统计表



   干部发展情况统计表



   干部发展情况统计表(续前)


  注:1967~1970年因“文化大革命”,干部发展情况无统计。

   1985年全县各级干部数



  干部队伍素质

  干部年龄新中国成立初期,采用新干部较多,年龄普遍较小,2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占干部
总数的一半以上。如1949年县团级干部平均年龄30岁左右,副科级以上干部平均年龄25岁左右。
随着时问的推移,事业的发展,干部队伍老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从1973年到1979年,县委领导
成员平均年龄43.1岁;人民公社(镇)党委领导成员平均年龄37.4岁;县政府领导成员平均年龄
44岁;人民公社(镇)管委会领导成员平均年龄37.5岁。近年来注重从知识分子中选拔年轻干部,
一部分老龄干部转入第二线,干部队伍越来越年轻化。据1985年统计,县长年龄39岁,副县长
平均年龄43岁,乡长平均年龄42岁,副乡长平均年龄39岁。

  干部文化与技术 解放战争时期,干部文化水平普遍低,不识字的很多,如1948年县委、
县政府机关干部48人,其中中学文化18人,占37.5%;小学文化 28人,占58.5%;不识字的2人,
占4%。10个行政区干部142人,其中中学文化 20人,占14%;小学文化98人,占69%;不识字的
24人,占17%。

  新中国成立后,注重提高干部文化水平。通过大中专学校、夜校、行政干校、函授大学、
电视大学、自学等各种渠道进行学习,干部的文化水平普遍提高。1985年干部总数为 3 673人,
其中大学文化532人,占14.5%;高中文化1 961人,占53.4%;初中文化1 180人,占32.1%,基
本扫除了文盲。

  新中国成立初期,县内专业技术干部不足 10%。1976年后,加强干部的技术培养,注重从
专业人员中提拔干部,加强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1985年底,全县技术干部总数 1 702人,
占干部总数的48%,其中初级科技人员617人,占技术干部总数的36%;中级科技人员 52人,占
技术干部总数的30%;教学人员1 033人,占技术干部总数的61%。

   1985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





  干部队伍更新

  桦川建县历史较长,土改时参加工作的干部较多。几十年的工作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和不可抗拒的新陈代谢规律,许多老干部已经
年过花甲,力不从心,干部队伍亟需增加新鲜血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干部队伍革
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指导下,许多老干部离休、退休或转入第二线,大批年
轻干部被吸收到领导班子中来,一支新型的、年轻化的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已经形成,在四个
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骨干和领导作用。

   干部素质统计表



  续前



  干部管理

  县政府人事监察局主管政府系列一般干部调配、工资、奖惩等项事宜。另设有编制委员会、
考评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具体业务由人事局负责。

  编制管理1950年设编113人,至1985年增加到2 660人,平均每年递增73人。从1948年开始,
省政府统一管理编制,省编委按各县人口和土地面积等情况定编下达,县编委按下达数统一管
理,合理调配。

   几个时期编制机构表



  干部调配 人事监察局主管县人民政府系列一般干部的安置和调配,其原则是按干部的政
治情况和业务能力,并结合个人生活等具体情况,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恰当地安置和调
配。1985年开始,成立人才交流中心,广聚贤才,合理交流,破格使用。

   人才交流统计表



  岗位责任制 本县从1981年开始,在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各单
位人员编制,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从上到下,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规定从领导干部到每个工
作人员应有的权限和应负的责任,使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所能。具体办法是:
年初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制、考核制和奖惩制,单位设有考评小组,设三簿一册 (完成任务记
事簿、好人好事记录簿、评比记录簿、考勤册),做到月检查, 季评比,半年一小评,年终总
结。县设考评委员会,平时由专人负责评比检查,年终总评,单位分一、二、三等,个人按十
分之一的比例评选6种奖,即记功、记大功、模范工作者、晋级、提职、通令嘉奖。

   单位和个人评比受奖情况表



  干部离休、退休

  本县职工退休开始于1956年,由县政府人事部门审查批准。从1975年开始,实行分口审批
的原则。工人退休由劳动局审批;政府部门干部退休由人事局审批,县委部门和各乡镇干部退
休由组织部审批。1978年 5月以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
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对符合离休条件的干部准予离休。1980年10月以后,根据国
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对原来批准退休的干部,补办了离休手续。

   离、退休老干部情况统计表
   1985年统计


  注:新中国成立后参加工作的退休干部总数457名,其中科级干部31名。

  老干部离休后,各种待遇仍与未退休的同级干部相同。县委于1980年成立老干部局,主管
离、退休老干部的工作。全县已有19个系统设立了管理老干部工作的专门机构,建立起13个活
动室,供老干部活动。

  老干部离、退休后,有活动能力的,可安排适当的工作。据1985年统计,全县离、退休老
干部341人,其中有活动能力的228人,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的88人,占有活动能力人数的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