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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支前参战

第六节 支前参战


 
  

  解放战争时期

  在三年解放战争时期,本县全力支援前线,按时完成战勤任务。

  民工参战组织,县为中队,设中队长、政治指导员、司务长、卫生员等。中队以上为分队、
班、组,每副担架为一组,五至六组为一班。中队长以上干部由省、县抽区以上干部担任,中
队长以下干部由战勤队中选出。

  除人力支援外,还有物资支援。据不完全统计:1947年支前民工225人、大车25辆、马115
匹、担架40付、粮食15万斤、禽类1.5万只、干菜10万斤、粉条 2万斤、鞋帽6 950套。1948年
支前民工206人、大车20辆、马120匹、担架30付、粮食1 7万斤、禽类1.7万只、干菜 3.9万斤、
粉条2万斤、鞋帽0.7万套、武器300枝、肥猪139口、靰鞡草10万斤。

  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6月27日,美帝国主义发动了侵朝战争。10月 25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参战。在
抗美援朝三年时间里,全县参军参战人员220人;支援大车 6台,军用船36只,担架335付,军
衣640套,军大衣390件,军用被940床,手


斤,慰问袋2 440个,修路车323 885个,捐献8.6亿元,慰劳军款8 860多万元(皆东北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