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支边移民安置
第七节 支边移民安置
1952年 6月,县成立了以县长为首的移民安置委员会,负责接收、安置由外省、市流入的
灾民和经过动员迁入的农民。
1952年10月2日,接收热河省(今河北省)滦平县移民劳动力399名,分别安置在县内一、二、
五、六、十等5个区、14个村参加生产。
1955年4月5日,接收安徽、山东等地移民和流入本县的灾民321户、726人,均安置在全县
各区。
1955年8月28日,接收佳木斯市移民260户,安置在县内的各区村。
1955年11月3日,接收山东移民250户,安置在一、二、七、八、九、十等6个区。
移民来到县内时,均受到全县人民的热烈欢迎。当热河省滦平县移民到达火车站时,县长
亲自组织 600多名干部、群众迎接,在鼓乐声和口号声中把移民接到县内。除此之外,政府还
妥善地帮助移民解决生活、生产资料等问题。
1955年5月21日,全县拨给移入本县境内之移民调剂粮770吨、社会救济款13 200元、农业
贷款00 000元。移民心情舒畅,无后顾之忧,安心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