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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访

第八节 信访


 
  

  信访机构

  解放初期,县、区干部深入四乡,随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无专门信访机构。新中国成
立后,县委、 县人民政府设专人做信访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 县革委设民事接待组。
1972年11月,县革委设信访组。1973年后,县委、县政府设信访办公室。1985年,信访办有职
工5人,由县政府办公室1名副主任主抓。此外,纪检委、县委办、政法委,农工部、妇联、公
安局、检察院、法院、粮食局、教育局、县社等也设专门机构或专人做信访工作,全县做信访
工作的70多人。

  接待处理

  县信访办人员对来信来访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基本做到小事日清月结,大事不跨年度。
1972年以来,共接待来信来访8 352件(次),平均每年596.5件(次)。1985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
访496件(次),比上年增加51%,其中来信386件(次),比上年增加 30%;来访110件(次),比上
年强加57%。在来信来访总数中,县立案要结果的有 36件,到年末已全部结案;直接答复本人
的98件;转给有关部门处理的156件;阅存的95件;领导亲自批阅的信件185件,占全年来信总
数的48%,比上年增加了25%。

   1972至1985年来信来访统计表



    1985年来信来访分类统计表



  从1972年开始,县委、县政府领导除随时处理和接待来信来访者外,并实行领导轮流值班
制度。每月5、10、15三日都有1名领导在岗值班,亲自处理接待来信来访。1985年,县领导值
班共处理接待信访39人次,其中在值班日召集有关部门解决问题的有25人次,责成有关部门处
理定期报结果的有6人次,按政策直接答复上访人或做思想教育工作的有8人。

  县信访办于1984年3月在上访量较大的苏家店镇建立信访联系点,每月 12、13两日信访办
设专人值班,就地接待群众来访。1985年共接待信访16件(次),及时给予处理。

  除县委、县政府设专职信访办公室外,县直机关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办公室、政法委
员会、农工部、妇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粮食局、县社等也都认真做信访接待工作,为
群众解决了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从1972至1985年,共接待来信来访 5 850件(次),平均每年
450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