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民法院
第二节 人民法院
机构沿革
1947年 1月,县成立临时人民法院,田英明任副院长,下设两名办事员。临时法院无办公
地点,流动于乡下,处理刑、民案件,调节民事纠纷。
1948年5月,临时法院与县司法科合署办公,组成临时法庭。
1949年 2月,正式建立县人民法院,县长孟广临兼法院院长,田英明任副院长,设编履行
工作。
1950年 5月,县法院与佳市法院合署办公。悦来镇设一法庭,负责审理县属东部各区的刑、
民案件。
1952年6月,县法院5人编制移交佳市法院,本县刑、民案件全部由佳市法院审理。
1954年4月,县法院5人编制由佳市法院撤回,正式成立县人民法院。机构设刑庭、民庭和
秘书室。
1956年3月合县后,县法院仍设两庭一室。编制增至20人。1958年12月 10日,公、检、法
三机关合署办公,成立政法办公室。1959年8月5日,公、检、法三机关分设。
1964年分县后,县法院设刑庭、民庭、接待室和审判委员会。
1967年 6月“文化大革命”时期,“公、检、法”三机关实行军管,县人民法院停止工作,
由县革委会内先后设人保组、保卫部管理刑、民案件。
1973年7月,恢复人民法院机构,设刑庭、民庭和秘书科。
1979年成立审判委员会。
1982年增设经济审判庭和信访科。
1985年,县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秘书科、信访科、审判委
员会,下设新城、长发、建国3个法庭,总编制达40多人。
审判活动
除自诉案件和较轻微案件由审判员1人审判外,其它均由审判员1人、人民陪审员 2人组成
合议庭进行。开庭审判的案件,按法定程序进行。
县人民法院于1982年开始公开审判,至1985年共开庭15次,旁听群众达4 500人。
刑事审判由刑庭承担,主审刑案种类与人民检察院起诉之刑案相同。
刑庭审结案件概况:1978年受理48件.审结39件,结案率81%;1981年受理47件,审结47件,
结案率百分之百;1983年受理 97件,审结97件,结案率百分之百;1984年受理104件,全部结
案,其中公诉案91件,自诉案6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后又起诉的 5件,发回更审的2件。全
年共判处刑事犯罪分子132人,其中杀人案7件,罪犯9人;抢劫案10件,罪犯 18人;强奸案19
件,罪犯21人;流氓案11件,罪犯16人;盗窃案38件,罪犯52人;伤害案8件,罪犯9人;其它
刑事案件11件,罪犯7人。召开大型宣判大会4次,执行死刑罪犯7人,判处死缓的1人,无期徒
刑的4人,处154以上20年以下徒刑的5人,处10年以上不满15年徒刑的9人,处 5年以上不满10
年徒刑的13人,处4年以下徒刑的34人,判处拘役的 1人,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5人,其它罪犯
的4人;1985年受理66件,全部审结,还处理刑事申诉案件20件,调解了一些简易纠纷。
法院设民庭,本着依靠群众,调查研究,着重调解,就地解决的方针,负责审理民事案件。
民庭审结案件概况:1980年受理243起,审结230起,结案率 94%;1981年受理242起,审结230
起,结案率 95%;1982年受理268起,审结268起,审结率百分之百;1983年受理 388起,审结
388起,审结率百分之百;1984年受理302件,全部审结。在审结案件中,婚姻案件 147件,占
民事案件总数的48.6%,属民事案件的首位,比上年有所减少,赔偿案件 22件,赡养、抚养案
件33件,债务纠纷案件61件,其它案件9件。已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结案的118件,占案件总数
的39%,判决的4件,其它则为撤诉、终结和移送有关单位处理;1985年审结了 271起民事案件,
做到“门前清”,并调处了简易纠纷18件。
法院设经济庭负责审理经济案件。经济庭审结案件概况:1981年受理6件,审结6件,结案
率百分之百;1984年受理28件,全部审结,结案率百分之百,其中调解结案的24件,占案件总
数的85.7%,判决 1件,终结1件,撤诉1件,移送有关机关1件。已审结的案件中,属于合同纠
纷案25件,其它经济纠纷案3件;1985年受理经济纠纷案67件,审结66件,占98%。
县人民法院领导人更迭
1、院 长 孟广临 (代)(1949.2.23—1950.6.2)
副院长 田英明 (1949.2.23—1950.6.2)
2、院 长 刘润东 (1954.9.1—1956.4.24)
3、院 长 张子和 (1956.3.8—1958.12.10)
副院长 袁金芳(1956.6.8—1958.12.10)
4,院 长 (未配备)
副院长 刘宪忠 (1959.9.3—1961.8.6)
高绪金 (1961.2.24—1964.8.14)
5、院 长 杨静洲(1963.8.28—1964.8.14)
副院长 高绪金 (1961.2.24—1964.8.14)
6、院 长 杨静洲(1965.8.12—1967.6 )
副院长 王家印 (1965.7.31—1967.6)
7、院 长 (未配备)
副院长 丁文彬 (1973.8.14—1980.11.21)
8、院 长 张玉山 (1976.10.18—1979.12.3)
副院长 丁文彬 (1973.8.14—1 980.11.21)
9、院 长 李桐林 (1980.9.27—1981.2.5)
副院长 张永顺 (1980.11.21— )
10、院 长 王广祯 (1983.3.16— )
副院长 于双民 (1985.1.23— )
张永顺 (1980.11.21— )
刁德云 (198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