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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解放前武装建制

第一章 武装建制

第一节 解放前武装建制


 

  民国时期,县公署不设武装管理机构,由各行各业组织武装,藉以保卫各自的利益,皆受
县知事监督。当时成立的武装组织有保卫总团、保卫附团、商团、城防团等。

  沦陷时期,伪县公署不设军事管理机构,日伪当局通过推行保甲制度,在县成立自卫总团,
受伪县长统监,管理全县自卫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