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民兵 土改时期民兵组织
土改时期民兵又称“基干自卫队”,凡18岁至35岁以内的壮年男子均可参加。平时不脱离
生产,有任务时临时脱离生产,故又称半脱离生产的群众的武装。
本县于1946年末开始建立民兵组织,以村为单位建立分队,设分队长和指导员;各分队组
成区中队,设中队长和教导员;各区中队组成县大队,设大队长与政治委员。各级领导多为兼
职。
民兵组织发展很快,据统计,1947年已达1 072人,枪832枝,子弹18 214发。
全县民兵实力统计表
单位:枝、发
新中国成立后民兵组织
组织建制 1980年前,民兵组建范围广,年龄差距大,凡人民公社、厂矿、机关、学校、
街道及其企事业单位,都建立民兵组织,称大办民兵师。民兵的年龄要求:男16至45,女16至
35。民兵分武装基干、基干和普通三种。基干民兵要求年龄男16至30,女16至25,武装基干年
龄与基干相同,武装基干发枪。全县编为一个师,每个公社编一个团或营,生产大队编一个营
或连,生产队编连或排。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男民兵和女民兵,分别编班,混合编排,称清
编班、混编排。武装基干民兵全县编一个团,各公社编营或连,生产大队编连或排。民兵组织
每年进行一次整顿,即总结工作,出入转队,改选干部,清点装备,健全制度。
1981年后,根据上级指示,民兵组织重新调整。民兵的年龄基干为18至28岁,普通为29至
35岁;女民兵只编普通不编基干,取消了武装基干民兵。组建范围主要是农村人民公社,其它
行业平时不建立民兵组织。整顿后的民兵总数占全县总人数的9.8%。全县编一个团,各公社编
营或连,生产大队编连,生产队编排,基干民兵单独编组。
部分年度民兵组织统计表
民兵训练 民兵训练以基干民兵为主,普通民兵为辅。训练内容有队列、射击、投弹、爆
破、布雷,1969年后增加了“三打三防”,重点训练打坦克,此外还有战术和各种专业分队训
练。训练原则是小型、就地、分散、劳武结合。1970年苏家店公社北山大队每星期六午后训练
半天。长发公社东胜大队利用早、午、晚收工时间练队型,休息时间练投弹、刺杀。1976年星
火公社星火大队民兵连夏锄中休息时间在田间地头练三五枪和三五弹活动。训练时间全年累计
15天左右。1980年后,训练有所改变,以公社为单位,每年集中三分之一的基干民兵训练25天,
三年轮训一遍。训练一科考核一科,全部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普通民兵进行一些简单的
队列训练。1980年后普通民兵没有进行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