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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私塾教育

第一章 普通教育

第一节 私塾教育


 


  私塾发展始末

  桦川建县之前,学生多在私塾就读。设治初期,县公署虽然积极兴建学校,但因地广人稀,
居住分散,加之财力困难,很难多设学校,很多儿童仍在私塾就读。县教育部门为鼓励各村、
屯成立私塾,规定凡成立私塾者(家塾不在此例),由县劝学所年拨公款 500吊以作补助。为此,
较大村屯且富户较多者,都建立村塾。

  1914年(民国3年),阜财区西太平屯、格木苏岭、粒民区柳树河子村共建3处私塾,学生35
名。

  1915年(民国4年),新建私塾6所,其中安业区1所,兴利区3所,粒民区1所,向化区1所,
学生95名。

  1916年(民国 5年),全县各区士绅皆以兴学为荣,竟相成立私塾,仅是年成立的私塾就有
26所,学生343名。据同年县劝学所调查,全县共有私塾35所、学生473名。各区私塾发展也不
平衡,其分布情况是:

  向化区10所,阜财区8所,兴利区7所,粒民区5所,安业区2所,平政区2所,富田区1所。

  1919年(民国 8年),随着人口的增多,县内小学校增加。各村私塾与学校相近者,或与之
合并,或因塾师被聘为小学教员,或因塾师考试不合格而迫令停办等原因,原有 8个区的私塾
数量逐渐减少,后成立之久泰、养正、永丰、履安 4个区,私塾数量有所增加,12个区私塾约
在40所上下,无大增加。

  1931年(民国20年),“九·一八”事变后,时局混乱,学校多数停办。据伪联满洲国文教
年鉴》所载,1932年3月至1933年6月,桦川全县正式开课的仅有完全小学3所,初级小学1所,
4校计学生595名。因学校多未恢复,各地士绅、家长纷纷办私憝以教授学生,一时私塾数额大
增,最多达80余处(家塾尚不在内)。以后学校逐渐恢复,有些私塾亦改为国民义塾,私塾逐渐
减少。1945年解放初期,偏僻地方仍有私塾。1949年全县尚有11处私塾,塾生 201人。1953年
后,绝大多数村、屯都兴办了公办或民办小学,私塾一律停办。

  私塾教学概况

  私塾课程门类不多,清末至民国初期大都讲授《千字文》、《百家姓》、《庄农杂志》、
《三字经》、《幼学琼林》、《千家诗》、《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礼
记》、《诗经》、《书经》、《易经》、《孝经》、《左氏春秋》等。

  私塾学生年龄差异很大,小者六七岁,大者十七八岁。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有的刚刚启蒙,
有的已读至五经四书。因此,教学既无计划,并且进度不同。一般是上午授读新课及背诵,上
午背不会的,下午复背或背诵以前所学课程。背书之后则习字(大、小楷),程度高者学做诗文。
教学方法多是强行注入,死记硬背。老师讲课多重句读,不慎详解。不会背的则体罚,对学生
打板子或罚跪。

  私塾设馆分两种:一为家塾,即有钱人聘请塾师,按所教学生人数论定学资,每年付两次,
略低于村塾,由东主供给食宿;另一类为村塾,校舍及桌、椅等均由承办人或本村供给,学费
则根据塾师的程度和名望而定,差别很大。以1916年(民国5年)为例,学生学费每年每人有200
吊、100吊、90吊、87.5吊、80吊、70吊、62吊、60吊、50吊等9种。塾师于村中很受尊重,一
般婚丧嫁娶、立契动土、诉讼调处等事,多请到场代笔,待若上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