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戏剧演出
第六节 戏剧演出
剧院(俱乐部)
民国时期,桦川县悦来、佳木斯两镇私人办剧院和茶社较多。新中国成立后,县城没建立
剧院,只有成立时间很短的文工团,农村则建俱乐部,搞小型演出活动。简介如下:
1、兴桦戏院:其前身为“兴华茶园”,1916年(民国5年)筹建,地址在佳木斯镇西南门里
路南,系合资经营。1920年 (民国9年)10月改为“兴桦戏院”。由商号益增利,商民王成德、
曹银、杨子林、陈广有等52人集股,股金59万5千吊,经扩建于民国10年9月重新开业。聘请名
生、名伶,以演评、京剧为主,每日两场。票价池座3吊,楼座4吊。
2、振桦戏院:原系民营“同乐茶馆”,初建于1917年(民国6年) 4月,设于县城悦来镇北
四道街。1920年(民国 9年)扩建为戏院。先后由执事人袁凤岐、管占魁、刘耀等,多次由哈尔
滨、依兰、通河等地邀请坤伶、名角40余名,最盛时包括经理人员达60~70人。以演出京、评
剧为主。初时营业尚好,并一度兴旺。后因地面不靖,营业逐渐萧条,入不抵出,因而设赌(由
坤角陪同打牌)抽头,并设床开灯,形同烟馆 (由坤伶给烧鸦片)。后被警方发现,禁令停演。
至民国13年9月人员全部星散。
3、义成舞台:原为1922年(民国11年)3月创办之“义成茶园”,是集股经营。因日益兴旺,
难以容纳所至茶客,故投资扩建。1929年(民国18年) 7月改为义成舞台,位于佳木斯镇城内东
北隅市场路北。由股东袁风岐、马玉顺为经理人。初期聘请各地名角计男演员45人,女演员18
人,并带灯光、布景,在当时不但新颖,在桦川乃属独树一帜。舞台及后台面积即达 160平方
丈,并有17问房舍作演员居室。剧场设座席 500余,是当时桦川县最享盛名的剧院。初时营业
甚好,虽票价甚高,仍时常满座。为时不久,因中、俄战争而停演数月,至1930年 (民国19年)
春方恢复。沦陷初期,民生凋敝,逐渐衰落。
4、桦川吕剧团:悦兴公社桦树大队社员刘书新,于1982年12月 24日自费成立“桦川群艺
吕剧团”,后改为“桦川吕剧团”。是解放后第一个文化个体专业户。在本县招收学员16人,
由山东聘请吕剧演员及乐师7人,对学员进行培训及排练。1983年 12月曾进行实验演出,颇得
好评。后因资金不足及管理不善,于1985年初解散。
5、茶园:此类茶园与一般清茶馆不同, 聘请艺人,分日,晚两场演出,日场多以评词或
大鼓书等长篇说唱为主,晚场则为多名艺人、各样剧种轮流演出,多为清唱,并有相声、魔术
等,茶园由艺人收入中提成,以卖茶、瓜子、水果、糕点等为收入,俗称为“花茶馆”。民国
时期,主要茶园有:同乐茶馆,1917年(民国6年)4月由民人田永奎在县城北四道街建立,后改
为“振桦茶馆”,1920年(民国9年)5月改为“振华戏院”。兴华茶园,1916年(民国5年) 12月
由民人李福祥在佳木斯镇西南门里路南建立。于1921年(民国10年) 9月改为“兴桦戏院”。义
成茶园,1922年(民国11年 )3月在佳木斯镇东北隅市场路北建立,1929年(民国18年) 7月改为
“义成舞台”。
6、农村俱乐部:1958年后,农村生产大队开始修建俱乐部, 各农村俱乐部的建筑面积一
般为100~150平方米,个别大的面积达200~300平方米。1959年农村俱乐部有:梨丰公社的南
林俱乐部;新城公社的四合俱乐部;苏家店公社的中安俱乐部、桦树川俱乐部;悦来镇的悦来
俱乐部;悦兴公社的苏苏俱乐部、中和俱乐部;星火公社的星火俱乐部、二庄俱乐部;公胜公
社的四马架俱乐部;长发公社的北长发俱乐部等。至1985年,大多数村、屯都有俱乐部,以星
火、建国,四马架等农村俱乐部为最大,建筑规模与小型电影院相似。农村俱乐部供农民开会、
文艺演出、文化学习,是农村的政治、文化中心场所。
文艺演出
解放前,戏院演出每晚一场,每场2至4小时。票价较固定,有时来名演员,也有临时加价
的,茶社一般是说评词或唱二人转,形式简单,一天连续演出,票价较低。
新中国成立后,县内无大型演出队,有些群众自发组织的小型剧团,常因收入不佳而停演。
文艺演出形式,在农村由群众组织临时演出队,自编自演;在城镇各剧院临时聘请演出队,不
定期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