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医疗单位
第一章 医疗
第一节 医疗单位
解放前医疗单位
魏凤鸣中西医院 1921年(民国10年) 6月,辽宁医学研究会毕业生魏凤鸣在佳木斯镇西大
街路南设立。门诊设内科、外科、小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花柳科等;病房有床位
10张。医师魏秉中、魏集勋,皆辽宁医学院毕业生,并有药剂师、护士。是桦川建立最早的中
西医院。
兴华医院 1922年(民国11年) 2月,崔中华在县城悦来镇十字大街路西设立。以中医为主,
附设西药社。崔中华自任医师,专治内、外两科。
中国施医院佳木斯分院 1924年(民国13年),奉天中国施医院院长赵子荣来桦川,见此地
贫困户多,有病医治困难,让其学生李维植在佳木斯镇设立“中国施医院佳木斯分院”,以资
救济贫寒病民。开办款项由赵院长暂时拨发,常年经费仿照奉天中国施医院劝募办法,并拟定
简章。之后,地方上由张宝树等 5名知名士绅联名呈请设立“中国施医院佳木斯分院”,县知
事张凤墀甚表赞同,批准设立。
振东诊疗所 1925年(民国14年) 5月,肇东医学会毕业生曲化南于佳木斯镇西大街路南设
立。专治外科、花柳病等。
亚东病院 1925年(民国14年) 8月,肇亚东在日本千叶医学专科学校毕业回国后,于佳木
斯镇北门里设立。专治外科、花柳病等。
杏林医院 1925年(民国14年) 8月,侯景耀在县城悦来镇十字街路北设立,附设西药社。
主治内、外科疾病,兼营西药。1931年(民国20年),改名“春霜医院”,增设医士室、诊疗室、
药房、病房,设病床20多张,当时为全县设病床最多的医院。
载福医院 1926年(民国15年)11月,魏秀岩在县城悦来镇大十字街北头路西设立。设诊察
室、病房、药房,主治内、外科疾病。院内设病床10余张。
普济医院 1927年(民国16年) 9月,山东黄县崇实医科学校毕业生曲寿篯,在佳木斯镇北
门里设立。主治内、外科疾病。设有病床7张。
东方医院 1927年(民国16年)11月,毕天民在佳木斯镇西大街路北设立。毕天民自任院长,
并有医师尚名新,系上海伟治喀尔医科大学学士,主治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小几科、
耳鼻喉科、花柳科疾病。设有诊疗室、手术室、候诊室、看护室、药房及病房,设病床10余张,
是继“魏凤鸣中西医院”之后最大的医院。
济民医院 1931年(民国20年)安东(今称丹东)同仁医学校毕业生刘济民,在佳木斯镇平康
里设立。刘自任院长,专治内科、外科、花柳科疾病。设有诊疗室、医士室、药房,设病床12
张。
瑞麟医院 1931年(民国20年),辽宁医科大学毕业生王瑞麟,在佳木斯镇西大街路南设立。
王自任院长,主治内、外科疾病,设病床10张。
荣三女医院 1931年(民国20年),长春女医院产科毕业生王荣三,在佳木斯镇南北大街路
西设立。王自任院长,主治妇产科疾病。设病床 3张,以备接纳难产患者。是本县第一个妇产
科医院。
子良医院 解放前夕,刘子良在悦来镇大十字街路西开设。
长寿医院 解放前夕,成翰卿、刘子裕在悦来镇开设。
解放后医疗单位
桦中医院 解放后由郑国忠、李顺武在悦来镇大十字街道南路东联合开设。开设时间不长
即停业。
大华诊疗所 1949年10月成立,于桦川县政府所在地佳木斯市永安街设立。所长成翰卿,
有医生、护士、助产士各一名,会计兼出纳一名。主要为桦川县委、县政府(设在佳木斯)所属
机关和企事业的职工诊病.也对外开诊。开始为自负盈亏性质,后改为公办。
县人民医院 1952年,大华诊疗所改为县立卫生所,由佳木斯迁至悦来镇。1953年 5月,
县卫生所改为县卫生院,至1954年人员增至30人,病床增加到25张。
1956年与桦南合县后,悦来镇之县卫生院改为镇办卫生院。原桦南县卫生院改为县医院,
地址在湖南营镇。1964年与桦南分县后,1965年将悦来镇医院改为县立中心医院。1966年改为
县人民医院。位于悦来镇街西,设门诊及住院处,有病床120张,建筑总面积为3 566平方米。
1985年在镇南繁荣路建三层楼房门诊部一处,建筑面积 2 100余平方米,于门诊部楼后正在筹
建住院处楼。1985年末县人民医院职工总数为238名,其中有主治(管)医师5人,医师22人,中
药剂师1人,医士13人,药士8人,护士21人,助产士 1人,辅助医疗中极卫生技术人员23人,
行政人员13人,工勤人员44人。
县中医院 1977年3月成立,初建于悦来镇大十字街北路西。1980年移至城北新址。至1985
年末建筑总面积为1 200平方米。1985年末全院职工 75人。设有住院部和门诊,分内科、外科、
儿科。
乡、镇医院 1951年,本县第三区(太平镇)、第四区(新城)、第十区(建国)开始设诊疗所。
1953年,原悦来镇内个体行医者组成两个联合诊疗所。第 1联合诊疗所位于大十字街南段路东;
第 2联合诊疗所位于大十字街北段路东侧。1954年乡镇诊疗所改称卫生所,并先后增加一区、
七区、八区、九区 4个卫生所。1958年全县各公社都成立了卫生所并改称卫生院。至1985年末,
全县有乡镇卫生院13个,职工总数227名,其中医师32名,医士83名,初级卫生人员66名。
村卫生所 1958年后,各村开始办卫生所,但不普遍,以私人开业者为多。1968年开始实
行合作医疗制度,首先在6个大队试行。翌年,有98个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
1975年,经整顿后全县有 143个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在合作医疗过程中,由农村选挑出
一批过去的老中医或略懂医术的农民大夫及一部分可以培养的返乡知识青年任村卫生所医生,
称“赤脚医生”。经培训,多数成为农村医疗骨干。1983年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各
村卫生所大部分由集体办转为由医生个人承包,集体不再全部承包药费。据1985年统计,全县
村级卫生所185个,其中157个由个人承包(包括江川农场连队卫生所);卫生人员 462人,其中
中级卫生人员235人,卫生员227人,平均每村2.5个卫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