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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参加省级体育竞赛

第三节 参加省级体育竞赛


 
  

  1982年7月,李玉春在哈尔滨市参加省五届运动会800米竞赛时,以2′04″9的成绩,荣获
男子乙组第3名;又在同次运动会参赛1 500米时,以4′16″2的成绩,荣获乙组第2名。

  1983年,本县代表队参加省少年田径运动会,李玉春荣获男子甲组1 500米第8名,荣获800
米第6名;马秀丽荣获女子甲组1 500米第6名;刘金德荣获男子乙组1 500米第2名,荣获800米
第2名;王丽梅荣获女子乙组1 500米第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