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烟馆取缔

第三节 烟馆取缔


 
  

  中国自1842年鸦片战争后,鸦片传入中国,烟毒泛滥。自清末民初,官府历年都下达“除
罂粟戒毒禁令”、“铲毁烟苗催报”等公文,但始终未能杜绝种植、贩卖、吸毒之恶患。据民
国20年调查,县内共有官办、私办烟馆30余家。这些烟馆门前都挂有“清水香烟、开灯方便”
的招牌,以招待吸毒者。官府们名为禁止,实为纵容,如邱连福开设的烟馆,自民国初年开办
至桦川解放为止,长达30多年,官府不禁。

  1931年 “9·18”事变后,日本侵略者更是肆无忌惮地利用鸦片毒害中国人民。伪政权公
开设立“官膏局”,发放“鸦片证”,将种植、贩卖鸦片合法化。据1934年 (伪满康德元年)2
月1日调查,全县种植鸦片亩数:县城悦来镇3 111.9亩,佳木斯镇 385.9亩,太平镇1 452.85
亩,大来岗3 048亩,苏家店3 404.7亩,永丰镇71].9亩,合计12 115.25亩。鸦片毒害很大,
凡成瘾者,很难戒除。有多少烟毒者妻离子散,有多少烟毒者过早夭亡。

  1946年人民政权建立后,广大群众自发地掀起禁烟禁毒运动,对鸦片成瘾者进行强制改造。
从1950年10月开始,各级人民政府颁发命令,强行禁止烟毒,规定:凡吸食或注射烟毒品者,
应自动向当地人民政府进行登记,自动戒绝。年在四十五岁以下者,隐于一个月内自行戒绝,
四十五岁以上者,隐于三个月内自行戒绝。在规定戒绝期间,当地人民政府进行思想改造教育,
并由其亲友具保监视。对隐不登记,逾期仍未戒除又玩忽禁令。屡劝不戒者,应予处罚。

  由于禁种鸦片和禁吸的态度坚决,措施得当,很快戒绝了烟毒,消除了毒害人民群众的毒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