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桦川县政府关于枪毙长发区暗胡子李焕章的布告
(五)桦川县政府关于枪毙长发区暗胡子李焕章的布告
(刑字第二号)
长发区农会长李焕章,是胡子派来我们内部做破坏工作的奸细。他外号李大胡子。“八一
五”前后,在依兰一带当胡子,今春逃到本区会龙山屯给地主种瓜看杏。当该屯展开清算斗争
时,即伪装积极,混入农会,充任会长,一跃而为乡长,再跃而为“四乡总会长”。而暗中则
为胡匪搜集枪支弹药,拜磕头兄弟二十余名,都是成份不好的村干部和地主富农,企图拉拢他
们去当胡子,给胡子做内线工作。本月四日,更直接勾引依兰残匪宋得江部十八名到会龙山朝
阳屯歇脚;为匪上子弹半麻袋,筹款五千元;指挥基干队为匪站岗放哨,掩护胡匪转移江北;
对匪宣称:“有我李大胡子,就有你们。”并设计灌醉区中队员,偷了区上笆篱子的钥匙,放
走了要犯于坤及流氓马云波、降匪邵宗祥,为胡匪扩大了队伍。
以上罪状,业经全乡村干部及人民公审证实,一致认为罪大恶极,无可宽恕,故决定立即
执行枪决。希全县人民及干部引以为戒。誓死不当胡子,不通胡子,不窝胡子,不拜磕头兄弟,
坚决反对中央胡子,反对恶霸地主。过去通胡子窝胡子与胡子拜磕头兄弟及“八一五”光复后
直接干过胡子者,限一个月内(会龙山乡限十天内)向区政府登记悔过,悔过越彻底,处理越宽
大。否则一经检举,定予严惩。而检举者,则有相当奖励。切切此布。
县 长 张伯然
副县长 蔡 藜
兼公安局长 李正南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