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国前行政区划
第三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建国前行政区划
清光绪五年(1879年),兰西地域属呼兰副都统管辖,当时有四个半旗,即:镶蓝、镶红、
镶白、正蓝、正红旗一部分。分五界,每界设团练、方长各1人,方长下设甲牌。
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1905年1月29日)兰西建县,全县乡镇按轨、里、连、乡四
个字设东西南北四个巡警局,每个局下设两卡,全县共有4局、8卡。
清宣统元年(1909年)全县把巡警4个局改为4乡8区,即:东乡一区(唐家大房子),二区(唐
家洼子); 南乡一区(小榆树),二区(裕泰盛);西乡一区(二龙山),二区(大霍家窝堡);北乡
一区(太平山),二区(三大家)。
宣统二年(1910年)在县城设第一、第二警察派出所,将外乡8卡改为10个派出所。
宣统三年(1911年)四月,成立八乡议事会,以兴、养、立、教、和、睦、安、民八字分别
命名。
民国6年(1917年),全县在乡村设10个派出所。
伪康德3年(1936年)3月,全县划为5保,242甲,2 372牌。
伪康德5年(1938年)全县划为1街,20村,即:兰西街、榆林村、朝阳村、长吉村、北安村、
义丰村、西甸村、康平村、太平村、永发村、东泰村、靖远村、临江村、大昌村、长岗村、
大沟村、共荣村、明礼村、朋来村、新兴村、安城村。
1945年11月17日成立兰西县民主联合政府,共辖10个区:城区、榆林区、康荣区、太平区、
泰安区、新阳区、安义区、临江区、长岗区、靖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