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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草 原

第二节 草 原


  
  

  兰西县属松嫩草场的一部份,为沉积平原草场。草场分两种类型:一是草甸平原草场,主
要分布于西部和西北部,以羊草加杂草为主体;一是草木沼泽草场,主要分布在呼兰河两岸,
以小叶樟(苫房草)为主体。

  在草场利用上,有分为割草场、放牧场和割放兼用草场三种。全县草原总面积为 339 660
亩,其中:放牧场 180 020亩,占草原面积的53%;割草场96 105亩,占草原面积的28%;割牧
兼用草场64 535亩,占草场原面积的 19%。这些草原,给全县饲养、繁殖、发展大牲畜,提供
了很好的饲料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