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农业
第三篇 农业
长期以来,兰西县就以农业为主并大力发展畜牧业。主要盛产大豆、小麦、玉米、高梁、
谷子。全县工业和农业产值差距很大,1949年为 1:31,1985年为1:1.7。建国后,虽然工农
业生产都有很大发展,工农业之间的比重也有明显变化,但兰西县仍然属农业县份。1949—1985
年的37年中,共向国家交售粮食61亿余斤。
解放前,由于封建土地制度的制约,使农业生产停滞不前。垦荒初期地广人稀,耕作粗放,
浪费了丰富的农业资源。东北沦陷时期,地主在土地经营上采取了掠夺手段,而且生产技术落
后,工具笨重,影响了农业的发展。
解放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农业生产,通过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又经过互助合作,不断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有了迅速发展。
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农业生产曾有一个时期滑坡。但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
别是在农村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迅速发展起来。1949—1985年,平均每年向
国家交售商品粮 1.65亿斤。1984年上交商品粮144 876吨,是向国家交售商品粮最多的一年。
但是长期以来兰西县的农业生产存在着产量不稳,结构单一,缺林少牧,在种植业内部只注重
粮食作物,存在着比例失调等问题。1980年以后,逐步调整了农、林、牧各业的比例关系,调
整了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比例关系,注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农业经济结构逐步趋于合理,
为农业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