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疫病防治
第三节 疫病防治
解放前和建国初期,由于兽医人员少,技术低下,医疗设备差,又属个体经营。没有统一
组织,所以经常发生牲畜家禽的流行疾病,死亡率很高。1945年全县仅有小榆树、三合成、太
平山、兰西街四个兽医桩。当时牲畜发病症有:马鼻疽、传贫、淋巴管炎、疥癣;牛结核、牛
瘟;猪瘟、丹毒、肺疫、副伤寒;鸡瘟、霍乱等传染病。
1955—1957年党和政府注意并加强了牲畜、家禽防疫工作,县建立了家畜疫病防治指导所,
各区相继建立兽医所达14处。60年代,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按季节注射防疫
疫苗,发病率渐低。
一、防疫
兰西县从1952年开始搞猪瘟防疫,1953年搞鸡瘟防疫,1955年搞猪丹毒防疫,1974年搞仔
猪副伤寒和口蹄疫防疫,1981年搞狂犬病防疫,到1985年基本达到了全县无猪瘟,无猪丹毒、
无鸡瘟、无马传贫。
二、检疫治疗
按照国家颁布的家畜检疫技术和操作规程,1955年对马的鼻疽、牛布病进行检疫,1965年
对羊布病进行检疫,1972年对马传贫进行检疫,1983年对牛结核进行检疫,之后每年检疫1—2
次。1983年全县18个乡镇兽医院,普遍实行专业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兽医人员的积极性。
到1985年马鼻疽没有发生,牛结核发病率下降到10.05%,羊流产没有发生,猪瘟下降到3%,鸡
瘟死亡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