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草原建设和管理 一、草原概况
解放前,全县有草原 120余万亩,解放初草原面积 87.8万亩。兰西草原属松嫩草场的一
部分,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草甸草原,主要分布在西部和西北部,以水羊草加杂草为主;二
是草木沼泽草场,主要分布在呼兰河两岸,主要生长杂草和小叶章。据1963年调查,草原面积
减少到 83.2万亩。到1979年只有荒地和草原80余万亩。1982年调查草原面积减少到36万亩,
与解放初比较减少了 59%。草原减少原因,主要是开荒种地,建立新村、屯,兴办农、林、牧
场及挖碱土等,使草场植被破坏。草原质差。覆盖率大大降低。1982年测定,一级草场已经没
有,二、三级草场仅占2.7%,四、五级草场只有17.7%,而六、七级草场却占79.6%。
1963年平均亩产干草240斤,1977年平均亩产干草200斤。1982—1985年平均亩产干草131
斤。
二、草原使用和管理
1958年政府开始管理草原,对全县草原进行摸底调查,畜牧科内设专人管理。1960年把草
原划分给生产队使用,所有权归国家1962年县政府成立了草原管理站,专抓草原的管理工作。
同时对草原实行“三权”下放,分级管理,调动了使用草原单位管理草原的积极性。1964年经
航空测后重新确定界线,发放执照,加强了草原的管理。严禁垦荒。1972年,在西北草原试验
场试种碱草50余亩。1979年,草原管理站对全县草原又一次普查,发现毁草原开荒严重,草原
面积减少,草质下降。县政府决定进行草原改良和建设,主要采取围栏、壮土、补墙等办法,
翻耙、更新草原4 350亩,人工种草750亩,打水井 4眼。1982年草原实行了承包。到1985年已
改良草场5 600亩,人工种草4 500亩。
附:一、兰西县草原情况表
二、更新草原情况表
兰西县草原情况表
附表3—23 单位:亩
更新草原情况表
附表3—24 单位:亩、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