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体工业
第二节 集体工业
1948年,兰西县城和农村集镇有一部分手工业者以合伙集资经营的方式组织起来,组成不
同行业的合作社(合作组织), 1956年,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 过渡到集体所有制企业。
1957年,全县已有白铁社、编织社、铁木业社、被服社、鞭炮社、自行车社、斗车社、胶车社、
弹棉社、皮革社、钟刻社等33家,其中有榆林、三合成、太平山、太阳宫13家手工业集体企业,
年总产值为112万元。1958年,铁业、木业、皮革、砖厂转为大集体。
1978年以后,由于要安排大量待业青年就业,有些机关、企事业单位投资办了一批集体性
质的工厂,实行自负盈亏,承包经营;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为了解决浮闲人员就业,办起了一
些小型集体企业;部分中、小学为了勤工俭学也办起了一些集体性质的工厂。到1985年末,全
县有集体工业企业101家,其中:县属集体企业20家,镇属企业7家,乡镇办集体企业50家,街
道办集体企业3家,各中、小学、基层企事业单位办集体企业21家,完成工业总产值2 495万元,
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29.9%,实现利润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