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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营工业

第三节 国营工业



  

  1947年,兰西县建立的第一个地方国营工厂是兰西县地方胜利工厂。1949年,兴建了油米
加工厂和皮革厂。1956年,新建了机械修配厂和发电厂。此时全县共有地方国营工业企业 9个,
职工人数为 1 308人,固定资产原值年末数为48万元,主要行业有制酒、制鞋、粮油、印刷、
铸造等。

  1958年“大跃进”时,大办工业,盲目增建工厂,一年间新增地方国营工厂 4个,到年末,
全县达到13个,职工人数增加到 1 470人,因发展过快,生产效益差。1959年末,县委、县政
府及时进行了调整,年工业总产值达到735万元。

  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将原属商业、交通、政法的
3 个修配厂合并为工业机械修配厂,地方国营化肥厂转为地方国营化工厂,粉条厂转为黄纸板
厂。1962年,国家进行国民经济调整,关停了化工厂和黄纸板厂,精简职工 157人。工业修配
厂由原来的以检修工业设备为主转为修理农业机械为主。发电厂恢复了中断两年的电器修理。
1965年,国营工厂由13家调整为12家。1966年 1月,黑龙江省轻工业厅纺织工业公司将直属的
兰西县亚麻原料厂下放给兰西,属地方国营企业。是年11月,建起地方国营麻袋厂、毛制品加
工厂,将原工业机械修配厂改为农具修造厂,并将该厂的修造车间分出,成立了车辆厂。公私
合营的造纸厂列为地方国营行列。1968—1972年,相继办起了像章厂、橡胶厂、电机厂、电池
厂、化工厂、纤维厂、农机修造厂、棉织厂、制板厂、磷肥厂。1969年,将电机厂改为低压电
器厂,停办了化工厂、像章厂、胶修厂、化肥厂、机床管件厂,农机修造厂划归农机科所管。
1973年。贯彻了《鞍钢宪法》,开展“工业学大庆”运动。1974年,将国营制砖厂、纤维厂划
归城建科所管,造纸厂增设黄纸板车间,附设机械加工。1977年,新建了化工配件厂,1978年
改为化工机械厂。1960—1979年,虽然上马一些工厂,但因受“左”的冲击和“文化大革命”
的干扰破坏,生产和管理陷于瘫痪,没有明显经济效益。

  1979年以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本着一看市场需要,二看材料可
能,三看经济效果,四看竞争能力的原则,对全县工业系统的企业,在产品、技术结构上作了
调整,开展了以提高产品质量和讲究经济效益为重点的企业整顿。并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建
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生产结构,发展跨系统、跨地区的横向联营等,使国营工业企业得到了新
的发展。1979年末开始,筹建由中国信托公司、黑龙江省公社企业局和兰西县人民政府三方合
资的黑龙江兰西亚麻纺织工业联合公司,1984年正式投产。据1985年末统计,全县有国营工业
企业37家,行业有:亚麻原料、亚麻纺织、机械、酿造、印刷、建材、化工等,职工 7 174人,
其中:工程技术人员有204人。年产值5 765万元,实现利润558万元。